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维护党章党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范围
纪委委员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分别与学校各党总支建立工作联系,积极发挥沟通、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等方面作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或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问题解决。
二、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职责
(一)督促指导所联系党总支抓好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工作。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了解联系党总支党风、政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党总支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每学期同党总支委员、二级学院班子成员
谈心谈话至少1次。
(三)督促指导所联系党总支开展纪律教育;协助党总支加强制度建设,督促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协助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参加和指导党总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参与检查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配合做好所联系党总支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及领导干部约谈提醒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纪委委员每年应向学校纪委汇报所联系党总支工作情况至少1次。
(五)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对所联系党总支相关领域的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师生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及时总结经验。
(六)根据各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参与对所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遵守党规党纪、加强作风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与信息公开等情况。
三、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要求
(一)纪委委员要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掌握监督执纪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二)纪委委员每年应至少1次列席或参加所联系党总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会议或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所联系党总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督查调研或检查考核。
(三)纪委委员对联系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制止和纠正,并报学校纪委备案;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应经过学校党委或纪委集体研究后进行。
(四)纪委委员在所联系党总支开展工作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依规依纪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接受所联系党总支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 学校纪委对各党总支和领导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或进行责任追究时,根据工作需要听取联系总支纪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联系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纪委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委委员的监督和指导,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本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与联系本总支的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本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涉及本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重要活动时,应主动邀请纪委委员参加。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做好与纪委委员的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纪委委员反映的情况及意见建议,确保联系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推动联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附则
(一)纪委委员分工联系总支的确定由学校纪委研究,报学校党委书记审阅后公布,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详见附件《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工作安排表》。
(二)本制度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