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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发布时间:日期:2013-04-12  |  编辑:编辑:纪检监察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明政治纪律 全院职工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定,确保政令畅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讲正气、讲大局、讲发展、讲实际、讲规范。不讲不利于学院团结和发展大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学院团结和发展大局的事,要好坏是非分明。

二、深入工作一线 各级领导要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及加快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深入工作一线,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制订相关措施。坚持院领导联系一个系部、日常值班检查督查和深入课堂听课制度。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领导之间、部门之间要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全面履职履责 做到在其位,司其职,负其责。倾心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履职水平,切实解决“差、庸、懒、散、软、拖”的问题。

四、规范外出管理 严格执行学院出国(境)、出省学习参观考察管理规定,强化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报告审批制度,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严格控制人数,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参加,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

五、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财务预算审批。严禁部门之间、领导干部之间以各种理由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挪用事业经费用于招待和发放个人待遇。严禁乱支滥用公务接待经费。上班期间中餐严禁喝酒(重要接待除外)。各类会议、活动和调研要一切从简;文印实行双面用纸,减少发文、传真、打印、复印数量;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白昼灯”、“长流水”等现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努力构建节约型校园。

六、严格议事规则 遵守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学院党政联席会、系(部)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院务、党务公开制度。重要决策规定出台前,须深入调查研究,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形成共识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实行奖优罚劣 以优优先为导向,坚持“三个利益至上”的行为准则,倡导“把学校当家、把学生当亲人、把工作当作事业追求”的学院精神。把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作为第一评价标准,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干部使用、教职工待遇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重奖,对工作失职的予以责任追究。

八、贯彻从严治校 强化制度意识、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会议考勤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限时制、办事公示制、效能考核制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报告制度,严格按章程和程序办事。上班时间严禁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闲聊,严禁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九、加强监督检查 实行学院领导干部日常值班督查检查工作制度。学院实行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人事处、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与对作风进行督查、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对教风进行督查的督促机制。加大对工作作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追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

凡违反本规定的,要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三年四月九日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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