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市纪委检查考核我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日期:2016-01-19  |  编辑:编辑:纪检监察室


根据市委办公室统一安排,118日下午,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李华和率队来到我院,检查考核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汇报会。

李华和首先用反面典型案例使与会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指出,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既是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需要,也是爱护干部职工的需要。要求全院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四有”,即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随后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方式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说明。

院党委书记董康明代表学院汇报了2015年度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2015年以来,院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委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坚持突出重点。二是注重预防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抓教育引导、抓制度约束、抓监督到位。三是推动作风建设,坚持正风正纪。突出“四风”整治,强化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加强坚持监督。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规定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分工,确保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工作条件,坚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中注重组织协调、宣传教育、作风建设、监督制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完善,校园风清气正氛围逐步形成,干部作风纪律自律性得到加强,各项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董康明还汇报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汇报会后,市检查考核组对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分别与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关闭】【后退】


上一篇:“明星校长”沦为贪腐典型
下一篇: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工作制度

校址:湖南邵阳学院路 邮编:422004 电话:0739-5302313 传真:0739-5302313

湘ICP备14005206号-1 湘教QS3-200505-00672

Coptyright© 2014-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对接产业   |   校企合作   |   工学结合   |   订单培养

在湘招生代码:4715    国际代码: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