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安全
1、学生宿舍的防火工作,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由学院学生处贯彻落实。
2、禁止在宿舍内使用任何违章电器或灶具。
3、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4、熄灯后,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
5、禁止在宿舍内燃烧废纸杂物,燃放鞭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并随意乱扔烟头。
7、照明或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正在使用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8、管理员要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损坏或挪用时要及时上报保卫处。
9、万一出现火情,学生要及时扑救并通知宿管员。火势较大要尽快通知系部负责人、学生处或保卫处,同时要保护现场,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10、楼内值班人员,要做到每天值班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问题严重时要及时上报处理。
二、防盗安全
1、各宿舍楼管理员要严格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和物品携带出门登记手续。
2、宿舍内贵重物品,学生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学生离开宿舍要做到随手关门关窗,晒晾衣服要注意保管,夜间要及时收回。
4、学生宿舍严禁私自留宿客人。
5、严禁学生私自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更换锁具。
6、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内部人员作案,发现可疑线索应及时上报学生处、保卫处。
7、发生入室盗窃事件,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学生处、保卫处。
8、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三、公共秩序安全
1、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组织男女聚会活动。
3、严禁商贩进入楼兜售物品,禁止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
4、严禁学生夜不归宿,翻墙入门入室。晚归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5、保持楼内安静,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球、嬉闹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6、严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进入宿舍楼内。
7、严禁学生损坏宿舍楼内各类安全防范设备。
8、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上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杆上站立、行走、坐卧、打闹等,严禁在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更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