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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日期:2014-11-27  |  编辑:编辑:规划基建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项目已经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社[2012]4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市大祥区梅子井;

2.3规   模:本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工期要求:18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场地平整、给排水、看台等施工(不含场地绿化、塑胶采购及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3786967820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97394117

 监管部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须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为完善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功能,改造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新形象,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制定招标须知细则如下:

一、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招标人: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名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项目

二、工程内容

本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给排水、看台等施工(不含场地绿化、塑胶采购及施工),总投资约1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质证书,施工现场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为证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2014年12月3日16:00时前,从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一次性至少缴纳信誉保证金计人民币200万元(以招标人指定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的投标人信誉保证金在公示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投标人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项目施工信誉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

招标人指定帐户为:

户  名:邵阳市财政局(其他资金专户)

账   号:7864 7012 0111 0003 3635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

(摘要请注明:37号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工程结算

1、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1)执行2014《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其中养老保险费暂不计)。

2)主要材料价格执行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同期材料预算价格,缺项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次要材料价格按2014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的材料价格计价。

3)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4]112号文中规定的本地区综合工资与最低工资的中间值计取。

4)乙方采购材料品牌(厂家)必须在甲方认可的厂家中选择,设备采购由甲方负责招标,乙方负责采购。

五、项目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中标方须按中标价的60%足额缴纳施工信誉保证金(含前期提交的信誉保证金)通过转账至招标人指定银行银行账户。施工信誉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按一定比例返还,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完成挡土墙桩时返还施工信誉的20%作为材料款,剩余部分按月工程进度返回给中标方.工程竣工后,如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审计,则在2015年年底付工程款的50%;如2015年底未完成验收、结算、审计,则在完成后半年付工程款的50%;在本期限内不计息。在上述期限内未付清的工程款和剩余的50%工程款,以上期限结束时开始按8%的年利率计息(不计复利)。

六、工程质量

确保合格工程。

七、施工工期

180天。

八、奖惩措施及违约责任

1、承包人如提前完成整个工程,每提前1天,招标人奖励承包人工程结算总造价万分之零点一。

2、承包人如未按时竣工,每延期1天,招标人罚扣承包人工程结算总造价万分之零点一。

3、如因中标人资金原因造成停工达10天,招标人有权利解除施工合同,并重新委托承包人,对已完成建设的工程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安费80%计算价款,且该价款在审定总额后五年内还清,招标人不支付财务成本,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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