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教育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7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
现将《2017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教育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 24 日
2017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与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比1:1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快建立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跨部门合作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工作,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二)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
(三)自主选择、有序录取、计划调控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成立邵阳市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玉叶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运礼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晓莲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市教育局职成科、基础教育科、计财科、纪检监察室、社办科主要负责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局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职招生办”),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教育局职成科副科长、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中职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职成科。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应制定2017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四、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招收在职在岗青年、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待业青年。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实行按院校类别由各自主管行政部门分类审核的办法。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全市技工院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在邵开办五年制学历教育的高职高专院校,以省教育厅文件为认定依据;外市州来邵招生的职业院校,经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市教育局备案复核。
为优化专业资源及专业布点,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对2017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及2017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进行审查,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及省市级特色(重点)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情况,下达《2017年秋季邵阳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及《2017年秋季邵阳市技工教育院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不得超限额招生。
六、招生办法
2017年各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面向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将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办法(见附件)。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按规定批次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通过后由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是办理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新生录取信息,通过后各职业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免修文化基础课,重点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
高中阶段普高和中职志愿可以跨类填报。录取时,原则上按照“先普高,再中职”的顺序分类分批次录取。
七、招生宣传
以国家、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巩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政策为背景,加大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招生改革办法,增强职业教育认同度、知晓率和吸引力。
(一)统一编印《2017年邵阳市职业院校招生报考指南》(简称“中职招考指南”)。“中职招考指南”是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的主渠道,是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中职招考指南”按时、直接、可复查发到每一位初三学生手中。任何学校、个人不得截留或回收。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督查发放情况。
(二)开辟职教宣传专栏。市教育局将在我市主要媒体发布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招生改革政策解读和国家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法规。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应组织辖区初中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置职教宣传专栏,对以上内容进行重点宣传。
(三)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制度”要求,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在此期间我市将开展系列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初中学校,组织教师与学生集中学习中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开好初三学生会、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有效组织职业教育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普职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招生政策与改革办法的知晓率;要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安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7年县市区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
(四)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各职业学校在做好年度招生规划的同时,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育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客观真实介绍学校办学情况,严禁夸大或发布虚假信息,严禁承诺和实行有偿招生;应积极组织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应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宣传方案安排,积极有序参加相关活动。鼓励我市职业院校积极面向外省市招生。
八、招生准入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职业院校跨市招生必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市外职业院校来邵招生审核备案信息,未经我市批准的市外职业院校在邵招生,我市将不出具学籍注册登记证明。
九、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各职业学校新生录取信息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
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否则,无法办理学籍注册登记。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十、优惠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助学金政策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武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对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家庭的女孩给予优先录取。因家庭贫困无法继续升学的,实施职业教育阳光工程,除根据政策享受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外,我市职业学校将视学生家庭情况给予其它必要资助。
十一、督查措施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严肃邵阳市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加强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及“中职招考指南”发放情况。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纪律惩处条例,依法依规处理。
(二)市教育局将把初中普职分流比、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和县市区职成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应把所属初中学校职普分流比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全市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市教育局 5603955(纪检监察室) 、5603945(中职招生办)、 市人社局 5026053(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2017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附件:
2017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改革招生录取方式,推动建立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7年我市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改革。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是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二是面向我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各类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各职业学校”)。
二、招生计划与审核
为优化专业资源及专业布点,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对2017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及2017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进行认真审查,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及省市级特色(重点)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情况,下达《2017年秋季邵阳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及《2017年秋季邵阳市技工教育院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职业学校不得超限额招生。
经审核合格并愿遵守本办法相关要求的各职业学校将列入“2017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否则,将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
三、招录办法
(一)志愿填报与说明
1.填报时间
邵阳市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统一为:5月10日8:00至5月25日18:00止。
2.填报入口
学生登录邵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ysedu.gov.cn),点击“2017年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窗口进入系统页面,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
3.志愿设置
职业学校志愿栏按顺序依次设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共三个志愿,每一志愿学校后面均设有一个“填报专业”栏目,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三所职业学校及对应填报三个专业。如学生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该校所开设的任何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与调剂。
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
4.填报要求与说明
(1)全市应届初三毕业学生就读各职业学校均应在学籍所在地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招录。
(2)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克服外来干扰,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专业和志愿填报顺序。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职招生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如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高志愿,将作为直升职校学生安排在职业学校第一批次优先录取。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时应填报职业学校志愿。录取时先进行普高志愿录取,普高录取时间结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职业学校第二批次录取。
(6)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条件,督促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毕业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学生和家长也可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网络条件选择在家庭等场所填报志愿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二)录取批次与顺序
1.录取批次
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填有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
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的录取将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不得拖延录取时间。
第三批次:补录批次。
各县市第一、第二批次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办理预录确认及录取审批手续。
邵阳市各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有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8日-7月9日。
③预录结果审批:7月13日-7月15日。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本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并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2)第二批次
在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录取工作。
①招录对象:填有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双志愿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23日-7月25日。
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28日-7月31日。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本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并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3)第三批次(补录批次)
①补录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前面两个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二是虽被预录确认但因选拔(如五年制高职高专、高技创新班选拔)或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面试中(如学前教育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三是已被普高录取而想改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四是其它情况需安排补录的学生。
前两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批次补录。
②补录调剂计划公布:8月4日。
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省市级精品专业)因计划最高限额出现招生满额情况时,相关学校与专业不再列入调剂计划,补录批次的学生不得选报此类学校与专业。
调剂计划公布邵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ysedu.gov.cn)。
③补录时间:8月6日至8月10日。
④补录方式:在规定的补录时间内,补录批次学生按照调剂计划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自主选报职业学校与专业方向。
⑤补录结果确认时间:8月12日至8月16日。
2.录取顺序
确定各职业学校预录学生名单的顺序是:①学生志愿填报批次及顺序;②2017年初中毕业考试成绩;③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排序。
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开始录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学校。
相同志愿情况下,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优先。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排序方法见“邵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选报职业学校的学生要注意所在区域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以免影响入学。
(三)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市中职招生办提供的各批次可预录学生信息及时确定预录名单,并报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时间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学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职业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补录其它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市外职业学校跨市招生须经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未经我市核准的市外职业学校,我市将不出具学籍注册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