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学术风气建设实施细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学风建设的领导、健全学风建设机构
(一)成立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主管科研、教学、学生、纪检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科研学报部、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全校的学风建设。
(二)成立学术规范工作组
学术规范工作组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是学院学术规范的执行机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院学术规范行为,推进学院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组织进行独立调查和评判;负责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供明确的调查和认定结果建议。
二、修订完善学术规范制度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我院的“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修订我院《学术规范条例》、《考试规则》、《监考教师职责》、《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教育与治理并重
坚持教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教育引导、制度约束、查处警示、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
(一)将“学风建设” 的宣讲纳入每年的教师培训计划,对全院教师进行科研诚信的教育。
(二)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对全院学生进行“诚信考试” 的教育。
(三)每学期开展对教师的学术论文、科研诚信的专项教育治理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处理。
(四)每学期对考试违纪的学生,及时按章进行处理。
四、将诚信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将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条标准和严守学术规范、科研诚信作为师德的基本要求,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其职务聘任、晋级晋职、评比优秀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建立定期检查和公示制度
(一)在学院网站上,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院学风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年度报告。
(二)对举报、抽查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考试违纪行为认真按相关条例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月。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