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的各项工作,确保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合格,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学生专业技能抽查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实训部及各系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二)各教学系成立学生技能抽查工作组
由系主任任组长,总支书记任顾问,副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有关辅导员为成员。
(三)专业教研室成立专业技能抽查项目组
由系确定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任组长,相关专业教师为成员。
二、抽查对象
三年制大专三年级和五年制大专五年级学生。
三、抽查时间及专业
(一)学院抽查
1.时间:每年国庆节放假后。
2.专业:从开设专业中随机抽取1至2个专业。
3.学生:从抽中专业学生数据库中按10%比例抽取,不足10人按10人抽取。
(二)教育厅抽查
按教育厅当年抽查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职责分工
(一)学院学生专业技能抽查领导小组
负责抽查培训、抽查考试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学院学生专业技能抽查领导小组的安排,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教务处负责学院专业技能抽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并做好经费预算审查等工作。
2.学生处指导各系做好参加抽查的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辅导,督促辅导员工作到位。
3.实训部协助各系做好设备的调试和维护、耗材的采购等,指导各系加强考前集中培训。
4.督导与评建办督查各项目组培训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系学生技能抽查工作组
在学院学生专业技能抽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系学生技能抽查培训及抽查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相关教研室将省教育厅颁布的学生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纳入日常教学内容。
2.编制本系的技能抽查实施方案(含抽查专业、学生、
指导教师、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设备保障、安全保障及培训方案等)。
3.检查集中培训实施情况,及时处理培训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如本系不能解决,及时上报。
4.调试维护好设备,采购耗材,组织印刷辅导资料,保证抽查所需装备安全可靠,物资准备充分。
5.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辅导,保证学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抽查考试。
6.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7.联系主考学校相关系及考点工作人员,做好抽查考试考前准备和考试服务工作。
8.做好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9.做好考前动员工作。
10.系主任带队参加省技能抽查考试。
(三)专业技能抽查项目组
在系学生技能抽查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技能抽查集中培训、组织学生赴考点参加技能抽查考试。具体职责如下:
1.熟悉省教育厅颁布的学生技能抽查标准,将学生技能抽查标准纳入相关课程标准,并融入平时的课程教学。
2.编制考前集中培训方案(含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培训内容、教学设备与资料保障、阶段目标等),经审批后认真落实。
3.组织指导教师精心施教,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职业素养。
4.密切关注安全动态,确保学生人身及设备设施安全。
5.协助做好考前动员工作。
五、经费保障与奖惩
(一)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经费从院教研教改经费中列支。
(二)集中培训期间指导教师的课时费:按30元/节标准计算。
(三)学生伙食补助:集中培训期间,按20元/生.天标准计算;考试期间,按50元/生.天计算。
(四)差旅费:前往异地参加考试期间发生的交通、住勤等费用,教师、管理人员按学院差旅费报销规定处理。
(五)一次抽查合格且合格率达80%以上,学院给予该专业所在系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六)连续两年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所在系,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