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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日期:2023-05-28  |  编辑:编辑:教务处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稳定外聘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外聘教师的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障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邵职院院字﹝2017﹞6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外聘教师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就外聘教师管理补充规定如下:

一、课酬标准。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由教务处统一计算。酬金标准为理论课(含理实一体化)教师:初级及以下,50元/课时,中级60元/课时,副高70元/课时,正高80元/课时(特殊人才待遇可面议)。

二、中餐补贴。外聘教师周课时达20课时以上的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补助误餐补贴,周课时不足20课时的,每2课时按10%计算补助,每学期补助天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实训老师以实际指导实训周为标准计算,每周按25%标准计算补助。

三、质量考核与激励。各教学系部负责对外聘教师的质量控制,强化质量考核。考核以院(系、部)为主,考核方法为:教学过程考核占10%,学生测评占10%,期末教学资料检查占20%,期末教学能力考核占60%,按得分确定A、B、C等、D等(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超过30%,B等、C等、D等不限比例,视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其中考核为A等教学工作量上浮20%,B等教学工作量上浮15%C等教学工作量保持不变D等定为不合格者等级、教学工作量按总课时的90%折算,并且下一学期不再聘用。教学总课时计算公式为教学总学时=实际完成工作量*(1+上浮比例)或实际工作量*折算比例。

四、教学奖励。凡在我院连续两年周课时达16节及以上且质量考核C等以上,或连续一年周课时达16节且质量考核每期均有A等者,若下一学期继续在校任教且周课时不少于16节者,学院根据考核情况,按1500元 /月(一年最多3个月,全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年)的标准给予教学奖励,年度考核合格后,在下一学期期末以课时量的形式予以发放。

五、处理规定。外聘教师因不认真履职,造成教学事故者,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认定并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一学期内有3次以内(含3次)一般教学事故,每次扣发课时费200元;一学期内有4次以上(含4次) 一般教学事故者,从第四次开始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2)一学期内有2次以内(含2次)严重教学事故,每次扣课时费500元,一学期内有3次以上(含3次)严重教学事故者,从第三次开始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3)重大教学事故,第1次扣发课时费1000元,并由聘请部门给予其口头警告;发生第二次时,直接解除聘用合同,且以后不得再聘。

六、此规定与学院有关文件的原规定不一致的,以此规定为准。

七、此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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