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设立“专升本”领导小组
组 长:
院 长 段雪梅
副组长:
副院长 刘一兵
教务处处长 王 芳
成 员:
电梯工程学院院长 王永红
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院长 黄新民
财会工商系主任 肖 炜
信息技术与创意系主任 尹茂宝
生物工程系主任 谭德展
建筑工程系主任 庾 伟
纪检监察室主任 龚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王芳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程序
(一)与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
2月上旬,在与本科院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专升本”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接收的专业、规模数量、本专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协议的时效及解除协议善后事宜的处理等具体事项,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二)明确选拔范围及比例
根据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选拔范围为2018届毕业生。吉首大学只接收三年制应届毕业生,且毕业生少于十人或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少于二人的专业不予接收;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接收三年制和五年制应届毕业生。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选拔录取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控制在参加同一本科专业选拔考试参考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4.能正常完成大专阶段的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5.身心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6.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完成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的,学生本人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合作的本科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宣传发动
各系(院)及时向所有2018届毕业生发布有关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一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五)组织推荐
1.各系组织学生报名,并于3月12日前将“专升本”报名信息汇总表送至教务处。
2.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3月15日至3月25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
3.学院于3月30日前在平台上对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并在校园网及校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报名表送达合作本科院校。
(六)选拔考试
根据合作本科院校的具体安排,2018年5月组织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七)领取录取通知书
按照合作本科院校“专升本”录取结果,通知相关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有序、高效地完成“专升本”的各项工作。
2.各院(系)上报教务处的“专升本”报名名单须加盖党总支和行政公章。
3.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收受礼金,一经查出,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4.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专升本学生推荐监督工作。
附件:
1.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3.2018届各专业毕业生数及“专升本”可报名人数、对应本科学校及对应本科专业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3日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发
附件1
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照
片
|
联系
电话
|
|
家庭
住址
|
|
身份
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所在
学校
|
|
所学专业
|
|
报考
学校
|
|
报考专业
|
|
英语
水平
|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四级 六级
|
英语过级时间及分数
|
年 月
分
|
学业成绩(平均分)
|
分
|
具体请提供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期间
成绩单原件
|
在校
表现
|
|
特长与
获奖
情况
|
|
学生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无误。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所在学校审核:
该生属于我校普通专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标注为“注册学籍”,符合推荐条件。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本科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