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实验实训室人员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日期:2018-03-20  |  编辑:编辑:教务处

生物实验实训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准入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职责: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和实验学生都要严格遵守此制度,并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3.具体规定要求:

3.1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场所,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也不得从事其他有危险的化学实验。

3.2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后方可工作。同时需经过化学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3.3 实验室更新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进入实验室及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院、系相关人员批准。

3.4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知道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3.5 进入实验室前,应穿化学实验服,离开实验室前应脱去实验服、洗手后离开。禁止在实验室内佩戴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及其他装饰物品,长发应束在脑后。

3.6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饮水等。

3.7 实验结束后,要打扫好实验室卫生,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3.8 离开实验室时,指导教师应向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实验仪器、器材、耗材的使用情况,并填好记录。

3.9 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影开关,将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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