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23〕3号)文件规定,现对学校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科研院所兼职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摸底范围包括:所有在职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退出现职但未退休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已退休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请各二级院系、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院系的兼职情况进行摸底,并填写好统计表(见附件),3月28日(下周二)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和盖好部门公章的纸质版交至组织人事处317办公室。
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是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存在违规兼职或隐瞒不报的,学院将对其进行严肃问责处理,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对待,从严从实开展本次摸排工作。
附件: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任职)情况统计表
组织人事处 纪检监察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