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日期:2016-12-15  |  编辑:编辑:教务处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激励教师在教书育人、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等方面创造出优异成绩,学院决定今年举办“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十佳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段雪梅

副组长:周 

  员:刘绍忠      刘一兵  李亚贵   

  尹茂宝      唐顺娥  杨惟建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务处,刘绍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评选日常工作,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评选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群众公认、事迹突出、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的在职在岗专、兼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标准

十个方面,见附件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评选:

1.教师(含双肩挑教师)没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出现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病(事)假期全年累计超过半个月。

4.有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属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交参评教师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及教科研获奖证书,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进修培训等证明材料。

(二)部门推荐。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系(部)严格根据评选标准,对本系申报的教师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全系公示,并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系部初评表》(见附件3)报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根据系(部)推荐的参评教师个人材料,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组织专家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

(五)研究确定。评选结果提请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六)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学校OA系统公示一周;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对当选的十佳教师予以表彰。

六、时间安排

(一)2016年1130日以前,各系(部)组织教师完成申报、初评及推荐工作。

(二)12月1日,各系将推荐名单(见附件4)纸质稿及被推荐教师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教务处214室,同时将推荐名单电子稿发教务处邮箱jwc0789@163.com

(三)12月2日前进行资格审查。

(四)12月上旬,组织评审。

 

附件:

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标准

2.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推荐表

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系部初评表

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单

 附件下载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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