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8-05-10  |  编辑:编辑:质量监控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全院评估工作的领导,审定上报数据和学院自评报告。

      长:段雪梅

副组长:吴解奇

 员:        朱文华  何轶平  李亚贵

尹平江          王永红  黄新民

   尹茂宝  谭德展    

(二)牵头部门:质量监控办公室

在评估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数据并提交学院审批、撰写学院自评报告送审稿、报送学院自评报告。

(三)协助工作部门

1.财务处。负责上报2015——2017年学院财务收支相关数据,填报《学院经费收支及教学资产报表》(见附件1)。

2.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上报2017年学院信息化建设基础数据,填报《学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报表》(见附件2)。

3.教务处。负责管理数据平台、组织教学院(系)师生填报问卷、根据经学院审批的纸质报表在数据平台上报电子数据;负责上报2015——2017年教学情况、2016学年专业情况,填报《学院教学情况报表》(见附件3)、《学院专业情况报表》(见附件4)。

4.招生就业处。负责上报2015——2017年招生就业情况,填报《学院招生就业情况报表》(见附件5)。

5.其它部门。各相关部门协助上述部门提供原始数据或资料;教学院(系)协助安排师生进行问卷调查。

二、时间安排

(一)数据上报

1.校内数据填报:5月15日——5月21日

2.校内数据汇总、审核:5月22日——5月25日

3.上报数据审批:5月28日——5月31日

4.数据上报:6月8日前完成

(二)师生调查

1.抽取师生名单:5月22日

2.组织师生填写问卷:5月25日

(三)自评报告

1.撰写自评报告送审稿:6月8日——6月30日

2.审定自评报告:9月1日——9月27日

3.上报自评报告:9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靠可信。

2.按时保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本次采集的数据信息只用于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和公开。

4.各部门填报的报表纸质稿送至质量监控办公室(图书馆506室),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zkba216@163.com

 

附件:1.学院经费收支及教学资产报表

2.学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报表

3.学院教学情况报表

4.学院专业情况报表

5.学院招生就业情况报表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0日

【关闭】【后退】


上一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6]3号)
下一篇:打造高水平专业群 培养新型工业化高技能人才

校址:湖南邵阳学院路 邮编:422004 电话:0739-5302313 传真:0739-5302313

湘ICP备14005206号-1 湘教QS3-200505-00672

Coptyright© 2014-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对接产业   |   校企合作   |   工学结合   |   订单培养

在湘招生代码:4715    国际代码: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