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湖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通知》(湘教通〔2020〕315 号)要求,学院决定在2021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中开展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毕业生评选,择优推荐参评湖南省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 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评选和推荐名额
以2021届毕业生审核备案人数为准,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5%,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3%(具体名额见附件1)。
各院(系)推荐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不交叉占用。
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1.本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
2.班级提名。在全班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向所在院(系)提名学院优秀毕业生、湖南省优秀毕业对象。
3.院(系)考察。各院(系)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师生代表参加),全面考察提名学生评优条件,拟定学院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名单,同时在本院(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4.学院审核与推荐。学院召开学生管理委员会会议,综合审核学生评优资格,评选出学院优秀毕业生,择优推荐学院优秀毕业生参评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毕业生,在全院公示7天,无异议,表彰通报学院优秀毕业生,并上报湖南省优秀毕业生材料。
四、评选要求
1.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院(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分配名额和评选办法,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请各院(系)于3月2日前,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6)、《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8)。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交学生工作处108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455029929@qq.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39-2973123、18711968027
附件:1. 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册
8.关于报送2021届优秀毕业生材料的报告(样式)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8.各二级学院应确保所交材料要求.doc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