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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日期:2014-09-02  |  编辑:编辑:教务处

 

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在校期间、将所学知识与实践进一步结合的重要尝试。这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无论教师或学生,都必须十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写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任务的完成。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写作、答辩及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和答辩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

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宏观管理。教务处负责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共通事项,了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质量。各系具体负责对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写作和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1、各系必须于学生学制内最后一期开学时确定好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经系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有充分时间进行酝酿、准备和选择。

2、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3-5位组成,一名组长(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1-3名成员,一名秘书,其中1-3名成员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星期报教务处。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具体工作是:①制订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评分标准等,并报教务处备案。②具体负责组织各专业教师拟定毕业论文的参考选题,组织学生选题。根据学生的论文选题,确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篇数不得多于10篇(特殊情况除外)。③负责全系总动员、小组协调和安排日期等。④根据本系毕业生的专业数分别组成相应答辩小组,每个专业答辩组至少由三人组成,一名秘书,一名组长,一名成员,不足者由系(部)在校内或校外聘请成员,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秘书除外)。⑤对各小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⑥对各小组答辩结果进行审核。⑦汇总答辩情况,上报教务处。

答辩小组的具体工作是:评阅毕业论文,写出评阅结论;对每份毕业论文制定答辩问题;组织答辩;评定成绩等事宜。

3、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及答辩安排在学制内的最后一学期进行。

4、学生确定题目后,从查阅文献,调查研究开始,要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及写作,按每天6-8小时计算,不得少于4周的工作量。

5、我院高职各层次应届毕业生均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完成这一教学环节,论文成绩纳入毕业成绩考核。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要能反映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般采用教师出题,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自选的形式。也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及以后工作方向,确定与本专业相关的题目。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特色。题目要新颖,有时代感,要有利于学生合作创新精神和独立开拓能力的培养。工科专业要注意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和训练,其它类专业应注重理论与社会实践的结合。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考虑它的份量,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经过适当努力就能完成。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多人合作才能完成的大型课题,经系主任批准可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一部分。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

1、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按拟题纲、写初稿、修正稿三步进行,每个步骤须指导教师认可。

2、毕业设计(论文)应做到设计合理、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语言通顺流畅、标点及行文格式正确、打印清楚。毕业设计(论文)的字数原则上理工科以8000字、文科以9000字左右为宜,最低不得少于3000字。

3、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要规范:正文前要有200-3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论文关键词3-6个;论文中所引他人观点要在篇末注明出处。

4、打印、装订的格式:①设计(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文中的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字加粗排版;②注释及参考文献用五号楷体字排版;③论文摘要及关键词用小四号楷体字排版。

五、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各系优秀论文的篇数控制在论文总篇数的20%以内。成绩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由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答辩小组的答辩情况和成绩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审查评定。

六、指导教师职责

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专业人员担任。

2、指导教师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设计(论文)指导书并作开题指导。

3、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推荐参考资料,检查学生设计(论文)的阶段进展情况,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设计(论文)工作。

4、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实验,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审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提纲、初稿和指导学生如何修改定稿等。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和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提出评阅意见,写出评语,推荐优秀论文。

七、指导教师及答辩小组成员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1、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办法:

每位教师每次指导论文原则上不超过10篇。如有超过的篇数,对半计算工作量。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论文篇数×4课时

2、答辩小组成员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各个成员(秘书除外)的工作量=评阅论文数×1课时

+4答辩课时

答辩小组秘书工作量对半计算。

3、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各个成员(秘书除外)的工作量=15课时

领导小组秘书工作量=10课时

八、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存档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以后,各系要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优秀毕业论文全文交教务处。上报材料要求电脑打印。

2、教务处将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随机检查。

3、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系保存,教师可随时借用。

九、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处可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

十、附表

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

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

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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