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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日期:2017-09-07 | 编辑:团委
1、 享受免学费对象:取得我院五年制大专学籍的在读学生,凡是农业户口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学生国家免学费,城市户口学生中有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中职免学费。
2、 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只需缴纳其他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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