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发〔2013〕3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8月28日
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精神,我省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顺利;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提高招生生源质量,服务考生、服务招生院校、服务社会。为做好我省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招生政策与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一)招生层次及学习年限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招生资格。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二)专业设置
各成人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并报我厅有关部门备案后才能安排招生,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三)招生章程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于8月底以前在本校网站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范围、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函授站名单及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学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各成人高校对本校招生章程承担责任、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等。
各成人高校应将招生章程报我厅学生处审核。
二、招生计划
(一) 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5号)要求执行。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树立成人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以质量为核心,发挥成人高校办学特色,坚持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办学方向,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编制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教学资源优势,合理安排招生地区和专业招生计划,为生产一线和广大农村培养实用型人才。
(二)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的改革”,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成人招生学校于8月5日通过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网址:http://crzs.moe.edu.cn)录入在各省(区、市)备案的合格函授站(点)信息,并提交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函授站(点)经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于8月10日前编制完毕并提交所属主管部门审核。文理兼招专业须按文、理两条记录分列编制。
第二阶段。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部属高等学校于10月15日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有关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并于10月30日前提交教育部汇总。
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下旬统一向社会公布在湘招生的成人高校及专业目录。未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的招生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在湘招生。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期间的计划管理,继续采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计划调整。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确因生源不足无法开班等特殊原因需变更专业招生计划的,必须妥善做好该专业上线生源录取工作(无上线生源的除外),并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有关情况说明报告,经我厅发展规划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在湘举办函授教育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只有经我厅备案登记的合格函授站才能安排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只能在学校所在地设置业余招生形式和编制业余形式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报教育部批准。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专升本”的“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见录取及提档照顾优惠政策第1、2条)的人员。
7、符合报考成人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考试条件的人员。
8、符合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单独招生考试条件的人员。
为避免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进行群体考试作弊,2013年我省成人高考不接受不在湖南工作的外省考生报名。
(二)报名手续
1、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201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报名点设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函授站不设置成考报名点,不设省直报名点。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任何招生考试机构或成人高校、函授站不得以承诺转学和转专业为名,组织报考者跨校或跨学科门类报考。严禁跨省跨地区组织生源报考。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最终审核。
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要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严格把关,对不在报名地工作或居住的异地考生(指不在本人户籍所在市州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得接受报考,坚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现象发生。对符合条件报考的异地考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考试。
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名工作。
2、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 http://chengzhao.hneao.cn/ks)进行网上预报名, 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在网上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非国家认可的专科学历证书无效)。网上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专升本”考生信息,组织进行网上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现场确认前反馈至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凡通过“专升本”学历资格网上审核的考生,方可办理后续报名手续。
3、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接受资格审查。持港澳台身份证件或华侨身份证报考的考生,报名点通过现场摄像采集考生相片信息;其他考生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后,采集考生相片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核准本人的报名信息后,由报名点打印《报名流程表》;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栏,抄录承诺内容并签名确认,领取《报名回执》。报名点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个人(含招生学校及其函授站点)代替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不得代替考生签字。对发现的考生信息作假、雷同现象及时制止纠正。
4、今年我省成人高考报名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无需在报名点现场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根据《报名回执》上的提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资格无效,不能参加考试。在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标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室号、座位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考室参加考试。今年开始,《考生登记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录取院校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和录取确认表时一并领取。
5、报考“专升本”且通过学历资格网上审核的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其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生学历审核登记表》并签名。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由报名点指定专人审核,对网上和现场审核未被通过的,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同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初步确认取消其报考资格。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收齐本地区“专升本”考生“学历审核登记表”及取消报名资格的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按考生号排序装订成册备查。
6、符合条件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的人员,一律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并在确认报名信息时,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考生的有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经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初审,由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审核汇总,报我厅学生处审定后,再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7、报考成人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人员,由招生单位组织在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8、报考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单独录取的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部分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单独录取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14号)要求,“招生对象为在煤炭企业生产一线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煤炭企业在职员工”。考生需将所在煤炭企业推荐材料经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考资格的最终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相关材料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9、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符合年龄条件加分的除外),报名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交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补办照顾加分审批手续。
10、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在湘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在报名阶段每个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两所学校(含专业)志愿。所有考生的志愿一经填定,一律不得更改。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起点专科。
(三)报名时间
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5日-9月11日;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12日-9月18日,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9月22日;第三阶段,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0月15日—25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见附件1)。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理工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按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划分为八类,每一类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见附件2)。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在湘招生学校的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专业课可根据专业要求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凡安排加试的招生学校在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核对招生计划时,要在招生计划核对表中备注栏注明加试科目及相关内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所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10月底以前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备案。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1、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一律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 全省所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均有义务承担成人高考任务。非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室)不得承担成人高考任务。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发挥统筹作用,确保成人高考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各考点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开启屏蔽、视频监控等设备。对报考人数偏少的县市区,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协调几个县市区的考生合并在一个县市区考点参加考试。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考前将考点安排情况书面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全省各市州实行同城(区)、同县(含县级市)考生统一编排,考生不得自行选择考点考室。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组织实施。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6日至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3、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结束后,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可以在11月30日以后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者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免费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考试安全管理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职能和国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公安、信息、保密、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将考试安全作为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要制定严格、周密的组考实施方案,遏制有组织的异地报考,重点加大在试题试卷安全保密、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二)加强系统内部治理和监管,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的培训,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严格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考生考试纪律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所有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让每一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广大考生中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理念和文明风尚。考后,要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切实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用及使用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要把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切实加强试卷运送、存放和保管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省教育考试院在考试完成后将对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看,对审看中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理。
六、录取
(一)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12月9日至16日一次性完成,不安排补录。12月1日至5日,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提前做好预录取工作。上线考生应于12月13日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原则,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的统考成绩和在湘招生计划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于11月底向社会公布。
(四)投档原则。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和志愿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一志愿未投满的由第二志愿补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五)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并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参见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年满19周岁不满25周岁人员,可增加10分投档。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在9月26日前将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的相关原始证件进行验证,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以避免审核通不过又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情况发生;符合上述其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军人考前执行特殊任务的,如救灾、特殊军事训练、重要安保等,凭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政治机关提供的证明)。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5、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部分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单独录取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工作的通知》,对于报考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单独录取的人员,按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录取。
6、在湘招生成人高校计划未完成时,可在同层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对已降分录取的专业(见第六条第四款,农、林、水利等专业),不再叠加降分。
(六)调剂录取
1、上线生源不足开班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并经招生学校同意,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专升本的考生不得跨专业门类进行调剂。
2、报考“高起本”未上本科录取分数线而语、数、外三科成绩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志愿,在专科层次调剂录取。
3、符合本文件规定的降分投档专业,不得降分调剂录取其他学校和专业的考生。
4、在调剂生源时,招生学校应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乱拉生源,不得承诺转学和转专业。凡违反规定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分省计划调整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计划管理,严禁超计划录取。录取期间,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使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调整分省计划。
(八)预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未加盖“湖南省教育厅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招生学校根据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统一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函授站点或其他任何人转交。
(九)凡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学校。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12月31日以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寄读生”。
(十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录取原则,凡是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新生复查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一般应在明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凡未按要求到校报到的不得注册。招生学校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公布的招生录取数据严格复查入学资格,对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承认其学籍,不得将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新生留校学习;对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在考试当中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对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相关违规人员或单位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参与作弊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要从重从严处理,开除其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九、有关注意事项
(一)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和业务培训工作。要针对广大考生在职从业人员的特点,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网上报名方法和程序,指导考生网上报名操作,确保今年我省网上报名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教育部实行成人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学校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核实经教育部审核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或以上证书信息,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为了避免录取新生因基本信息差错等原因影响学籍注册现象发生,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由本人对照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不再更改,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资格,所招收的脱产学生一律不得进行新生电子注册。
(四)各招生学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委托学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不得与任何学校委托的招生单位(包括函授站)和个人接洽招生录取事宜。
招生计划编制、调整工作统一在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中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技术的同志专门负责计划工作,要保证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加强通讯联络,及时反馈信息,切实保证网上计划编制、核对和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五)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所设报名点要严格审核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的报考资格,并提醒考生慎重填报上述志愿。
(六)我省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具体发布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附件: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3、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1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统一考试
科目一览表
层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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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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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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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起点升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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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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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理) 外语 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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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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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文) 外语 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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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起点升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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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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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理) 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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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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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文) 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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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
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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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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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106 中国语言文化
050107 应用语言学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韩国语
050250 塞尔维亚语 050251 克罗地亚语
050252 挪威语 050253 丹麦语
050254 冰岛语 050255 翻译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305 传播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60106 文物保护技术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6 维医学 100802 中药学
100804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811 蒙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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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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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类(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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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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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03 广告学 050306 媒体创意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050422 艺术学 050423 影视学
050424 广播影视编导 050425 书法学
050426 照明艺术 050427 会展艺术与技术
050428 音乐科技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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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艺术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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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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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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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501 天文学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地球与空间科学
070803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003 海洋管理
071004 军事海洋学 071005 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2 微电子学 071203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4 科技防卫 071205 信息安全
071206 信息科学技术 071207 光电子技术科学
071301 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
071601 统计学
071701 系统理论 071702 系统科学与工程
080101 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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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高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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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3 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0105 资源勘查工程 080106 地质工程
080107 矿物资源工程 080108 煤及煤层气工程
080109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0201 冶金工程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06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207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208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2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10 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 080211 稀土工程
080212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080213 生物功能材料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303 工业设计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305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080306 车辆工程
080307 机械电子工程 0803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309 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 0803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11 制造工程 080312 体育装备工程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2 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0503 工程物理 080504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5 能源工程及自动化 080506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080507 风能与动力工程 080508 核技术
080509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自动化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4 通信工程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0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9 信息工程
080611 软件工程 080612 影视艺术技术
080613 网络工程 080614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080615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616 光电信息工程
080617 广播电视工程 080618 电气信息工程
080619 计算机软件 080620 电力工程与管理
080621 微电子制造工程 080622 假肢矫形工程
080623 数字媒体艺术 080624 医学信息工程
080625 信息物理工程 080626 医疗器械工程
08062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628 数字媒体技术
080629 医学影像工程 080630 真空电子技术
080631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632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634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0701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080706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0707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0708 景观建筑设计 080709 水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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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高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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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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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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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10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08071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071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0713 景观学
080714 风景园林 080724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0801 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08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804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80805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080901 测绘工程
0809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0903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1001 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
081003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1004 灾害防治工程
081005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006 环境监察
081007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 化工与制药
081104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5 资源科学与工程
081201 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207 物流工程 081208 海事管理
081209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081210 交通建设与装备
0813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1402 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
081404 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407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1408 酿酒工程 081409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1410 轻工生物技术 081411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081412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413 数字印刷
081414 植物资源工程 081415 粮食工程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1504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1505 航空航天工程 081506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81507 航天运输与控制 081508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81601 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1603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081605 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081606 信息对抗技术
081701 工程力学 081702 工程结构分析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19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1904 农业水利工程 081905 农业工程
081906 生物系统工程 082001 森林工程
0820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003 林产化工
082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082103 安全防范工程 082104 交通管理工程
082105 核生化消防 082106 公安视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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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高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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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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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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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20105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 贸易经济
020107 保险 020108 环境经济
020109 金融工程 020130 税务
020131 信用管理 020132 网络经济学
020133 体育经济 020134 投资学
020135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36 海洋经济学
020137 国际文化贸易
040301 农艺教育 040302 园艺教育
040303 特用作物教育 040304 林木生产教育
040305 特用动物教育 040306 畜禽生产教育
040307 水产养殖教育 040308 应用生物教育
040310 农业建筑与环境控制教育
040312 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040313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040314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040315 机电技术教育 040316 电气技术教育
040317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40318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40319 制浆造纸工艺教育 040320 印刷工艺教育
040321 橡塑制品成型工艺教育
040322 食品工艺教育 040323 纺织工艺教育
040324 染整工艺教育 040325 化工工艺教育
040326 化工分析与检测技术教育
040327 建筑材料工程教育 040328 建筑工程教育
040329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0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040332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40333 烹饪与营养教育 040334 财务会计教育
040335 文秘教育 040336 市场营销教育
040337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3 生物信息学 070404 生物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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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高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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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05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70406 动植物检疫
070407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0408 医学信息学
070409 植物生物技术 070410 动物生物技术
070411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 生物安全
070701 地理科学 07070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070704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401 环境科学 071402 生态学
071403 资源环境科学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100801 药学 100803 药物制剂
100806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7 应用药学
100809 海洋药学 100810 药事管理
110101 管理科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3 工业工程 110104 工程管理
110105 工程造价 110106 房地产经营管理
110107 产品质量工程 110108 项目管理
110109 管理科学与工程
110201 工商管理 110202 市场营销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110207 商品学 110208 审计学
110209 电子商务 110210 物流管理
110211 国际商务 110212 物业管理
110213 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 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 资产评估 110216 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 商务策划管理
110301 行政管理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10304 土地资源管理
110305 公共关系学 110306 高等教育管理
110307 公共政策学 110308 城市管理
110309 公共管理 110310 文化产业管理
110311 会展经济与管理 110312 国防教育与管理
110313 航运管理 110314 劳动关系
110315 公共安全管理 110316 体育产业管理
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 110402 农村区域发展
110501 图书馆学 110502 档案学
110503 信息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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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高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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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学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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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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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法
030103 知识产权 030120 监狱学
0302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家政学 030304 人类学
030305 女性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402 国际政治 030403 外交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030405 国际文化交流
030406 国际政治经济学 030407 国际事务
030408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409 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30504 火灾勘查
030505 禁毒学 030506 警犬技术
030507 经济犯罪侦查 030508 边防指挥
030509 消防指挥 030510 警卫学
030511 公安情报学 030512 犯罪学
030513 公安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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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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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学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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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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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学前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小学教育 040106 艺术教育
040107 人文教育 040108 科学教育
040109 言语听觉科学 040110 华文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 040204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040206 运动康复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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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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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学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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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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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茶学
090105 烟草 090106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7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8 应用生物科学
090109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201 草业科学
090301 林学 090302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0903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401 园林 09040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4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501 动物科学
090502 蚕学 090503 蜂学
090601 动物医学 090602 动物药学
090701 水产养殖学 0907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7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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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生态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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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 生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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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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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1 基础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202 卫生检验 1002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4 营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麻醉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304 医学检验 100305 放射医学
100306 眼视光学 100307 康复治疗学
100308 精神医学 100309 医学技术
100310 听力学 100311 医学实验学
100312 医学美容技术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02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0505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0701 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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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医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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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6日
|
10月27日
|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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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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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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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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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文科)
数 学(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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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地(高起本文科)
理 化(高起本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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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6日
|
10月27日
|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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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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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 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
14:30-17:00
|
外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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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领取湘教发〔2013〕3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已了解通知内容。
领取单位: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