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
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分别印发了湘教党组通〔2017〕3号(《关于印发肖国安、施光清、曹世凯同志〈在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的通知》)和湘教党组通〔2017〕4号(《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两个文件通知,院党委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两个通知精神,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各部门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实际,突出抓整改、抓教育、抓监督、抓检查、抓追责,营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氛围,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湘教党组通〔2017〕3号、〔201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1:
湘教党组通〔2017〕3号肖国安、施光清、曹世凯同志《在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
附件2:
湘教党组通〔2017〕4号《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中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7年4月1日
湘教党组通〔2017〕3号
关于印发肖国安、施光清、曹世凯同志
《在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肖国安、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主任施光清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曹世凯3位同志《在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7日
在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肖国安
(2017年3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是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化水平。刚才,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教育局、省学生资助中心三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很有借鉴意义。等会,世凯同志将代表厅党组、驻厅纪检组作工作报告,光清主任将作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始终保持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恒心韧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教育改革发展各方面,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我们牢牢把握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确立了“一个全面责任、三个第一责任”的主体责任构架,建立了党建工作述职考评机制,约谈了履责不力的单位和学校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初步构建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机制。我们牢牢把握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年等活动,认真落实与高校、市州教育局、厅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着力构筑“不想腐”的堤坝。我们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个切入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出台厅委“十条禁令”,组织开展了全省教育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作风建设主题月等活动,印发了严禁操办“庆功宴”“谢师宴”“升学宴”文件,在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和“四风”问题,推动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我们牢牢把握执纪问责这个杀手锏,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建立并落实省属高校巡视制度、专项巡察制度,深入推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治理,创新纪律审查制度,重点查处招生、办学、收费、基建、财务等领域的违纪案件,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形成了震慑。我们牢牢把握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保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年”活动,在机关内部控制、直属单位监管和高校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基建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扎紧制度笼子,逐步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同志脚步已迈入了2017年,但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十八大以前,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着不以为然的错误思想、“涛声依旧”的惯性思维、事不关己的麻痹心态和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二是党的领导有些弱化。两个责任落实的基础还不够牢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理想信念缺失,有的党组织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有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教育行风有待净化。套取、挤占、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报材料注水,虚报冒领、克扣挪用奖(助)学金,有偿招生、虚假宣传、买卖生源,违规办班、违规补课、违规收费、有偿家教家养、教辅资料滥发、克扣学生伙食费等违纪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四是执纪监督有待加强。一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假大空”,没有认真履行业务范围内首次监督和主要监督责任;一些单位履行监督责任失之于宽、松、软,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党内监督的系统性、创新性、有效性有待提升,监督方式有待改进。
我们要勇于直面问题,强化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开拓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二、保持定力,继续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特殊的意义。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继续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把《准则》《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党员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原原本本学习,学深学透、学以致用。要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发力的抓手,贯穿到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二,零容忍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尽管全省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减少腐败存量的任务还很重,遏制腐败增量的压力也不小。我们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锲而不舍、挖山不止,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做到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考试招生、基建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出现的腐败问题,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重损害教育公平、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党的公信力,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必须以重拳严惩。要在巩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中小学教辅资料滥发、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组织补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高校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身边的反腐成效。
第三,以越往后越严的标准深化作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但风化俗成需要时间,“四风”问题依然树倒根存,极易反弹回潮。全省教育系统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打好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对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以电子红包、微信转账“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的问题,要睁大眼睛、露头就打;对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服务、项目评审、师德师风等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加大治理,堵塞漏洞;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对症下药、持续用力。“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正下,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改进自身作风,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
第四,从严从硬落实问责条例。严肃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不折不扣执行问责条例,以严肃问责激发管党治党的担当精神。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盯住不放、严肃问责,该打的板子要坚决打下去,该处理的人要坚决处理。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健全问责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实行“终身负责”,切实防止有权力无责任、有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让混日子的“甩手掌柜”、“太平官”混不下去。
三、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治标是为了治本,治本才是根本之策。我们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从惩治和威慑、制约和监督、教育和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善作善成。
第一,提高政治觉悟,严明政治纪律。讲政治是我们党的突出特点和优势,也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首位要求。要提高政治觉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矛盾,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靠的就是觉悟,最终检验的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党员干部只有觉悟高了,才能做到关键时刻头脑清醒、心明眼亮,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地认识、服从和维护党的工作大局,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核心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要遵规守纪,严格按原则和规矩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又要敢于较真碰硬、亮剑发声,坚决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特别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旗帜鲜明地同错误思潮作斗争,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生存空间和传播渠道。
第二,坚定文化自信,筑牢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领导干部必须坚定文化自信,不忘初心,坚守正道。要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充分发挥湖南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以及教育系统自身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大力传承和弘扬先进的党内政治文化,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文化,不断厚植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要始终坚守信仰宗旨。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和追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一辈子学习进步,一辈子改造提高。这好比打铁的过程,要通过千百次反复锻造,才能不断剔除杂质,提升纯度,最终百炼成钢。要始终保持风骨气节。风骨气节就好比人的脊梁,一个人一旦丧失了风骨气节,也就失去了威信和尊严。中华民族历来看重风骨气节,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厚重的风骨气节。大家都是教育人的人,先要自身立的正、行的端,才有资格去言传身教。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力量,不断砥砺锐气,涵养正气,永葆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
第三,严肃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作风生成的土壤,是党保持蓬勃生机的源泉。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勇于自我剖析,敢于思想交锋,进一步纯洁党内关系,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带头落实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树立标杆、做出示范。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领导干部应该掌握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要始终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这两种极端现象。“一把手”要有民主作风,具备从谏如流的宽广胸襟和善于拍板的决断能力,不能唯我独尊、用权任性;班子成员要有大局观念,懂得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既要敢于发表意见,不使集体领导变成事实上的“一言堂”;也不要固执己见,否则就会造成议而不决的局面。要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这不单单是纪检部门的责任,更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方法和抓手。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主要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敢于并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真正把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来。党组织书记要有个“婆婆嘴”,常念监督的“经”,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板起脸来批评教育,真正体现抓早抓小、抓常抓长。
第四,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把《条例》的规定要求内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正确对待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是不信任干部。加强对干部的党内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的教育、关心和爱护,自觉接受监督是干部最好的自我保护。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目前,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在对厅委机关开展巡视“回头看”,大家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切实抓好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完善监督体系。教育系统的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自上而下引领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纪检机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党的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广大党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要把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要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扎紧制度笼子,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形成以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今年,我们将研究制定规范教材采购差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高校教师兼职取酬等方面的制度,在切实防止廉政风险的同时,有效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着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的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督促整改。
第五,把握正确导向,选好用对干部。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选好人用对人是管党治党的头等大事。要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选人用人的政治责任,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具体程序、具体环节中,确保教育系统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从本地本单位整体角度、全局角度考虑干部工作,不要以人划线、不要感情用事。要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统一起来,把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鲜明地立起来、亮出来,使选出的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特别是在高校,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选拔和管理高校领导人员,防止简单以票、以分、以学历、以职称、以头衔、以荣誉取人等偏向。要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和公信度。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说情、造谣诬告、造假欺骗等不正之风问题。
最后,我还强调一点。长期以来,广大纪检干部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教育厅党组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各级党委(组)要主动学习、理解、适应、支持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强化责任和担当,热情关心、真情关怀广大纪检干部,既在思想上政治上关心,又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更好条件。要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开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2017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施光清
(2017年3月6日)
同志们:
受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的委托,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视频会议。刚才,国安厅长、世凯组长对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再讲三个方面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落实“两个责任”
近几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保障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专项整治、纪律审查、体制改革等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都有一定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存量仍然较大、增量依然不少。近年来,省纪委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规问题,这其中既有高校的问题,也有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的问题,还有基础教育领域的问题;既有厅级干部,也有处级干部,还有一般干部和普通教职工;既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既有十八大前的问题,也有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顶风作案的问题。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有的甚至是屡禁不止、前腐后继,原因到底在哪里?我想,根子还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从我们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教育系统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相当一部分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缺乏正确的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混为一谈,对主体责任选择性落实、避重就轻、回避责任,致使很多本来党委应该抓的工作,最后都变成了纪委的事,有的甚至认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在给纪委帮忙,习惯性地把责任推给纪委,忘记自己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没真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没有落小落细落实,“假大空”的问题相当普遍。还有一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不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
二是责任落实不力。很多地方和单位没有以忠诚、担当的精神来抓责任落实,责任要求基本上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党委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所承担的责任没有具体化,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有的地方责任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没有客观反映廉政建设真实情况。一些领导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敢担当,把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完全推给纪检监察部门。还有的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根本就没有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三是责任追究不严。从教育系统自办案件的情况来看,责任追究的力度还很不够,没有形成责任追究强大压力和良好氛围。一些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与责任制落实不力密切相关,但相关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的很少。由于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责任追究案件“对事不对人”和“宽松软”的问题比较突出,往往是“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
正是因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逐步淡化,以致少数单位、少数领导干部发展到什么红灯都敢去闯、什么纪律都不在乎的地步。最近,省纪委通报的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未通过事件的责任追究案件,就是一起单位党委和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省委、省纪委对该案进行严肃处理,严肃追究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名副院长和1名中层干部的纪律责任,并且免去了学院院长和1名副院长的职务。这起鲜活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问责必从严。
落实“两个责任”,是中央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怀和爱护。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把握内涵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落实效果。
一是党委(党组)既要承担主体责任,又要承担主要责任,立说立行全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识上不能有任何含糊,行动上不能有丝毫犹豫,坚决防止“说一套、做一套”,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教育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要找准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着力点,在五个方面勇于担责:一要担用人之责,选准用好干部。二要担正风之责,维护群众利益。三要担监督之责,推进源头治理。四要担惩处之责,支持执纪审查。五要担示范之责,带头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要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省教育厅党组已经明确提出,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业务范围内首次监管和主要监管责任,我认为这个要求提得很好,抓住了“一岗双责”的关键。这些年,我们的很多职能部门不注重日常监管,出了问题就交给或推给纪检监察部门,今后这种现象必须坚决杜绝。
二是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深化“三转”,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监督责任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正确处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通过扎扎实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而不能以主体责任不到位为借口来推卸监督责任,更不能以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太多、抓不过来等理由逃避或推脱监督责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构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对专责工作,比如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要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惩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协同工作,要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做到牵头不包办、协调不越位。对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要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为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责,今年起建立纪律审查季度通报制度,公布排名情况,约谈排名靠后和不主动、不认真开展纪律审查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三是要加大问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既要问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还要问监督责任。要加大对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
第二个问题,关于加强监督执纪
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今年,省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考虑到全省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明确由第四纪检监察室专职负责联系省教育厅和全省高校,不负责联系市州,并将驻教育厅纪检组扩充为12个编,充分说明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全省教育系统的监督执纪能力和效果,关乎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成效,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评价。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监督执纪工作。
一是要厘清职能职责,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中央和我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规定: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均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与省教育厅党组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再承担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对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省教育厅党组、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以及高校党委、纪委要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教育系统监督执纪实际情况看,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与驻厅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偏少,市州与高校运用第三种和第四种形态偏少,都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首先,必须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管好从“好干部”到“阶下囚”的转变地带,保持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要合理运用第三种形态和第四种形态,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要全面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作出规定。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的流程是什么?
哪些需要报党委(党组)决定?在执纪审查中,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怎么做?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行动指南,全省教育系统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高教育系统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
第三个问题,关于深化标本兼治
在前几年反腐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中央提出“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为加强制度建设创造了条件。但是,治标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治本。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好转,中央的反腐方针开始逐步转变为“深化标本兼治”。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课题和发展方向。着眼当前,应该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当前,正风反腐形势大好,中央反腐态度是不是要发生变化了?社会上也出现了诸如“反腐败影响发展”的杂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没有变”:反腐败的决心没有变、遏制腐败的目标没有变,作出了明确回应。因此,我们必须继续用好惩治这个杀手锏,以案件查办为工作重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要重拳整治插手工程、行贿受贿、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要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还要深化整治违规收费、滥发教辅材料、侵占克扣学生伙食费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不断铲除教育系统的腐败毒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巩固治标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从近几年案件查办和巡视的情况看,很多问题是共性的问题,很多问题光查处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完善制度来巩固治标成果、根治病根。要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继续紧盯政治纪律、基建工程、财务资产、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干部作风等教育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制度实效。在实际工作中,为体现从严要求,一些地方出台了一些不符合上级规定和社情民意的禁止性规定,对一些政策界限还不明晰的问题简单地“一刀切”,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此,傅奎书记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旭晟主席与省教育厅一起组织开展了一些调研,有了一个初步的思考。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由省教育厅牵头,每年重点选择2-3个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条件基本成熟的问题建章立制。今年重点是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教材订购差价款、有偿服务与合理报酬等3个方面进行探索,力求妥善处理好调动教师积极性、鼓励科技创新与加强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关系问题。
同志们,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钉钉子的精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全省教育发展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开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局面。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全省教育系统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曹世凯
(2017年3月6日)
同志们:
前面,智伦宣读了表彰通报,三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刚才,国安厅长对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思路清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求严格。后面,光清主任代表省纪委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总结回顾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做出了新贡献。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严督实导,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坚持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转变监督方式,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省纪委决策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以及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三个专项整治,通过严督实导,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纪问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全省教育系统发现问题473个,立案334件,党纪政纪处分292人,移送司法18人,追缴和清退违纪违规资金分别为2047.2万元、3684.38 万元。教育系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行业风气不断改善,群众获得感有所增强。
——纪律审查坚持动真碰硬,形成了初步震慑。我们把纪律审查作为阶段性中心任务来抓。采取自办、交办、督办、交叉办、指导办和联合办等多种形式,重点查处招生、办学、收费、基建、财务等领域的违纪案件。全省教育系统收到群众信访举报4809件,立案10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32人。2016年,驻厅纪检组共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形成了初步震慑。积极配合省纪委相关室查办中南林科大原校长周先雁案,对其他涉及人员,由驻厅纪检组牵头与学校纪委联合办案,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长,实现了持续好转。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深入纠治“四风”,系统行业风气实现了持续好转。出台了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十条禁令”,驻厅纪检组共组织9个检查组对省教育厅机关和4所高校、13个直属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立案调查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 人、谈话95人、问责3人,移送案件线索1条,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全省教育系统,收到了警示教育效果。各高校纪委抓作风建设的意识增强,力度加大,党纪政纪处分17人。
——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激发了内部活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头号基础工程来抓。倡导高校从地方遴选优秀办案人才,积极探索交叉办案,努力突破“人太熟下不了手、人太散办不了案、业务不熟办不成案”的困扰。举办纪律审查骨干业务培训班和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选派干部跟班学习,提升了整体素质。认真执行纪律审查“四个不准”,即不准以案谋私、不准泄露机密、不准出卖同志、不准越级行事,增强了纪律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实践练兵、强化管理,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落实责任坚持升温加压,增强了担当意识。先后组织召开高校、市州、厅直单位纪检工作调度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不能让高校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盲区”、 “教育系统两个专项整治必须动真碰硬”、 “不担当就不配当纪检监察干部”,对履责不力的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分厅直、高校、市州三个系列出台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配套建立末位淘汰、“一票否决”、纪律审查评奖等制度,推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看到,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责任缺位,有信不办、有案不查、有责不问、追责不力。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一岗双责不落实,不敢较真碰硬,缺乏政治担当。教育系统腐败与作风问题存量较大、增量不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系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多发,群众反映依然强烈;不敢腐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亟待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攻坚乏力,打造铁军尚需时日。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紧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重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切实履行专责机关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开展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专责机关的职责,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党委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各级纪检组织要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从严从实管理监督,按要求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要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汇报工作。对一把手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追究责任。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完善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及时准确作出结论性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高校领导班子的提拔任用要把好廉政关。要建立监督申报制度,探索监督新方式、新途径,着力解决监督盲区、规避监督、“以偏概全”等监督缺失问题,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实现监督工作全面、及时、有效。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在对教育厅进行巡视回头看,省委对教育厅的巡视实际也是对全省教育系统的一次政治体检,我们一定做好巡视联络工作,抓住机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巡察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巡视工作的拓展、延伸,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发挥巡察“探头”和“利剑”作用。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巡察,通过巡察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有效破解“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难题;要围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部门或单位,围绕关键少数开展巡察,精准发现、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二)坚持抓常抓长,严格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纠 “四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恢复生态非一日之功。纠治“四风”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巩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将“四风”问题一抓到底,不松手、不歇气。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顽疾。要围绕教育系统“十个严禁”,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创新工作方法,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动辄则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的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坚定不移抓治理。新年刚过,开学伊始,央视曝光了我省衡阳、邵阳教辅方面的问题。近期网上又爆料娄底、郴州教辅问题。违规征订教辅问题举报不断,去年下半年我们分2次派6个组对娄底教辅材料问题进行了巡察。汇集多方面信息综合研判,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的举报一般不是空穴来风。部分中小学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教辅材料征订中,存在违规征订、“被自愿”、吃回扣等“教腐”问题;部分中小学食堂,不惜以损害学生健康为代价,从学生牙缝里揩油,小食堂中存在“大名堂”;部分中小学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收费和摊派、与校外培训机构利益勾连,出现教育减负过后的“重负”。不少举报线索反映,一些教师课堂上课不努力,课外辅导很卖力;校内履职不努力,校外兼职很努力;对关系一般的学生教育不给力,对关系好的学生关照很卖力。更有甚者,对不送礼不补课不自愿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生另眼相看。上述这些义务教育中的“不义”行为,属于典型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必须出重拳坚决予以整治。深入开展教育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有偿补课治理成果,对那些缺乏职业操守、不尽职尽责、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严厉打击执行教育政策变形走样、徇私舞弊、损害教育公平问题。加强高校国有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侵吞国家教育资源和权益的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问题多发的,要严格执纪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
着眼长效建制度。改进作风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使作风建设的成果巩固起来并落地生根。今年要督促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根据党和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结合系统实际,着手建立科研经费使用、高校教材征订、有偿服务与合理报酬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今后要逐年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强化使命担当,严格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综合研判教育系统反腐形势,“不敢腐”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加大查办大要案的力度,形成反腐强力震慑,依然是当前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成果。纪检监察部门不执纪问责,就如同“医生不治病”、“ 猫不抓老鼠”,就等于不务正业、隔靴搔痒。执纪问责必须动真碰硬,要对信访举报、巡视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重点查处,形成震慑。
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对重大决策失误,严重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我党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问责。该打板子的要坚决打下去,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担当,以强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则》是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能力与素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也给“谁来监督监督者”提供了依据。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对《规则》要认真学习讨论并坚决贯彻执行。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排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要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执纪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
(四)加强纪律建设,用好“四种形态”,着力防范廉政风险
大力开展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原因是复杂的,但“纪律意识淡漠,用权任性,心存侥幸”这三点却是共同的。因此,加强纪律建设十分必要。要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以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为抓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并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善于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构建纪检监察大宣教格局,广泛宣传教育系统管党治党新成就新经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正能量。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能力。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围绕干部人事管理、教育资源配置、物资采购、行政执法、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全面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对暗箱操作、“提篮子”、“白手套”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成果,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体现了“抓早抓小”、“严管就是厚爱” 的新要求,也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全面理解并善于运用。在运用霹雳手段,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要常怀菩萨心肠,注重运用第一、二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尽力防止违纪违规人员越走越远甚至走向反面滑向深渊。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纪检监察在为担当者担当的同时,还要为受到诬告的党员同志洗脱不白之冤。
(五)加强队伍建设,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夯实监督执纪组织基础
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当前教育系统纪律审查困境的有效办法就是创新体制机制。2017年计划依托高校设立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6-8个纪检监察室,由厅纪检组统一调度指挥,推行整合分片交叉办案和集中审理模式。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聚焦纪律审查核心职能,积极主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驻厅纪检组以上率下,以查办大要案为主,力争形成强力震慑。依托高校成立的纪检监察室以查办教育系统难度较大的案件为主,及时查处典型案件。为准确把握执纪问责标准,提高纪律审查水平,计划组建省纪委驻省教育厅3个审理室,探索建立案件会审制度,对系统发生的案情比较复杂、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不是“养老院”,不是“收容所”,不是混饭吃的地方。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倡导高校从地方选调办案能手,充实办案力量。认真贯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和纪委主要领导交流任职的规定,把好纪委干部任免关。要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纪律审查业务骨干两个人才库,在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上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的用人导向。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跟班学习、实战练兵等方式和途径,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监督管理。继续完善三个系列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监督需要真担当,执纪才是硬道理”的要求,突出考核纪律审查工作,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区分优劣。要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用好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严防“灯下黑”,纪检监察人员要守得住底线、耐得住孤独,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对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人;对不乐于、不敢于、不善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要“礼送出境”,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事业,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系统立德树人必先全面从严治党。2017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纪委傅奎书记在去年12月听取国安厅长汇报时做了重要指示,对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寄予厚望。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全体人员务必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报:傅奎、许显辉、胡旭晟,省纪委办公厅、省纪委宣传部、
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湘教党组通〔2017〕4号
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7年3月7日
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重点,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着力开展教育行风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完善体制机制,夯实“两个责任”
1.继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完善省属本科高校和厅直高职院校纪委、市州教育(体)局纪检组、厅委直属单位纪检部门3个类别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精准考核,认真落实末位淘汰、一票否决等制度,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增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意识。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纪委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教职员工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组织监督。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
4.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各类代表选举、党委纪委换届、干部提拔任用和各类评比、奖励中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教育系统换届风气监督。
三、抓住关键重点,强化党内监督
5.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加大谈心谈话、约谈力度以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报告有关情况等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每半年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一次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等情况。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出现重大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责任。
6.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教育厅开展巡视“回头看”的意见建议,全面整改和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认真做好省委巡视高校后交办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7.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和完善巡察制度,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岗位进行点穴式巡察。选择信访问题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领域或单位,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巡查。
8.推进监督机制创新。组织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探索建立监督申报制度,将主动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实效。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纪律建设
9.践行“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管住从好干部到阶下囚之间的中间地带。
10.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曝光和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公开违纪干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巡讲,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广泛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党员中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实现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巡讲在教育系统的全覆盖。
五、加强和改进执纪问责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11.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订《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上报的范围、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报送、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
12.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问题线索大起底,落实“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思路,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通过“提醒警示”式的抓早抓小和“霹雳手段”式的严厉惩戒,带动中间形态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切实增强纪律审查的震慑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重大决策失误、严重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我党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问责。建立纪律审查工作季度通报和约谈制度。
13.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编印《教育系统纪律审查常用法规》、《教育系统纪律审查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的程序、标准、文书格式,确保监督执纪工作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案件质量和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14.开展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巩固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乱发滥发教辅材料、侵吞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操办“庆功宴”、“谢师宴”等基础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顽疾,重点整治高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特殊类型招生、校办企业等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教育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挪用、索取回扣、发放不公等问题。以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成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七、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
15.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厅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继续开展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四风”问题线索查处和通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顽疾。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并一律通报、曝光。
16.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系统梳理和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把全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督促有关部门和处室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教材征订、有偿服务与合理报酬等3个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既严格规范管理,又保护工作积极性。
八、深入推进“四转”,打造过硬队伍
17.改革执纪审查工作。整合教育纪检监察系统人力资源,组建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推行整合分片交叉办案,着力解决“人太熟下不了手、人太散办不成事、业务不精办不成案”的问题。制订《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纪律审查职能,落实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
18.改革案件审理工作。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组建3个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案件审理室,建立案件交叉审理和集中审理制度,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19.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办案骨干力量引进、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引进办案人才,建立办案人员档案和办案人才库,举办全省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选派办案人员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和参与办案,建设教育系统纪律审查骨干队伍。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严格执行纪律审查不准以案谋私、不准泄露机密、不准出卖同志、不准越级行事“四个不准”规定,加强对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20.做好有关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委托课题研究工作。建设标准化谈话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制订纪律审查奖励办法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