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邵阳职院2018年度高职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
通 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文件精神和高校指标下达。请各系(院)严格按照《邵阳职业技术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邵职院院字〔2014〕57号)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邵职院院字〔2014〕58号)要求,认真组织评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年制高职2、3年级(即2016级、2017级)学生,五年制五年级(即2014级)学生。
2.国家助学金:三年制2016、2017、2018级学生,五年制2014、2015级学生。
二、申请资格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规定,各系(院)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各系(院)要在国家助学金总资助名额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国家助学金各等次的名额,确保建档立卡等七类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三、工作要求
1.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报送学院前应在全系(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报送材料要统一使用2010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使用原件,须正反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3.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报送系(院)评审情况报告(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一览表》、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4.国家助学金需报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建档立卡经济贫困家庭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到县(区)级扶贫部门盖章生效,同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各系(院)于10月19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资助系统中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审查和纸质评审材料报送工作。
四、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秋季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
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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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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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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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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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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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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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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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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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贫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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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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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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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
49
|
26
|
51
|
|
财会工商系
|
623
|
34
|
1219
|
103
|
51
|
101
|
|
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
|
237
|
13
|
582
|
36
|
25
|
50
|
|
电梯工程学院
|
366
|
20
|
813
|
50
|
35
|
69
|
|
建筑工程系
|
262
|
14
|
479
|
28
|
21
|
41
|
|
信息技术与创意系
|
758
|
41
|
1645
|
100
|
71
|
141
|
|
联系人:朱文华、曾志勇,联系电话:0739-2500167,邮箱:287792961@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4.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
学生名单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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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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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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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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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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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
政治
面貌
|
|
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系院
|
|
专业
|
|
学号
|
|
年 级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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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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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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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
推荐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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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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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理由
|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B.家庭经济困难 □
|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决定
|
院系
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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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身份
证号
|
|
政治
面貌
|
|
入学前
户 口
|
□城镇 □农村
|
毕业
学校
|
|
家庭
人数
|
|
家庭
类型
|
□孤儿 □单亲 □残疾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低保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
家庭
地址
|
|
邮政
编码
|
|
联系电话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
状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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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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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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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家
庭
有
关
信
息
|
家庭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
其他情况: 。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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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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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附件3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类别(打√):新生□ 在校生□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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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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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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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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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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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面貌
|
|
入学前
户 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人均
年收入
|
|
高中
毕业学校
|
|
孤 残
|
□是 □否
|
单 亲
|
□是 □否
|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
□是 □否
|
家庭通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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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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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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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含区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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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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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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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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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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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在校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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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系我校在校学生,根据湖南省教育精准资助相关政策,请协助查询该生家庭建档立卡信息。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扶贫办
审核意见
|
经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验,该生系我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体信息如下: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办公电话:
负责人签字:
审核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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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用于普通高校学生申请精准资助。可复印。请如实填写。请到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核实、盖章后,交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