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信访工作制度
老干部信访工作是掌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一条重要渠道,是院党委联系老干部的桥梁,是提供老干部工作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暂做如下规定:
一:处理老干部信访的原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
2. 老干部信访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督促有
关部门解决政策范围内的实际问题。
3. 对离退休老同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4. 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慎重的处理每一件信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热情,
耐心,细致地听取
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5.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 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泄密。
二:受理老干部信访的范围、要求
1. 反映有关老干部的政策和规定不落实情况。
2. 老干部政策咨询。
3. 对院及各部门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4. 反映本单位的违纪、渎职行为。
5. 老同志应当如实反映情况,遵守信访程序,积极配合单位解决有关问题。
三:处理老干部信访的程序
1. 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信访人的姓名、住址、信访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对领导批办的和上级交办的信
访文件要登记批转内容和办交号。
2. 办理:各部门能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一般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
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90天;紧急情况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遇到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紧急
信访事项和重要信件应及时报送领导参阅、处理。
3. 转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老同志的信访可分转有关单位处理,并给老同志回函,说
明办理情况。
4. 报送结果:对要求报送结果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办理并报送结果;对交办的并要求限期
的应按期办理,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