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资〔2020〕19号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解决当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通知》精神,将文件要求贯穿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环节。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定”规定赋予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能,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加强指导监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打破“重资金、轻资产”的惯性思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二、紧密联系预算,带头厉行节约。各地、各部门要将固定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真正落实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在预算编制环节,结合资产存量状况和履职需要,按照勤俭节约原则新增配置资产。办公家具和通用设备等配置严格执行配置标准。鼓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业专用设备资产配置标准。建立健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鼓励市县财政部门建设“实物+虚拟”公物仓,积极推进各类固定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共享共用。
三、落实财审联动,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审计、巡视等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对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如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不及时转固定资产、资产处置后不及时销账等,按照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存在未办理竣工结算或产权登记等问题的,进一步加强权属管理,明晰资产产权。要立足固定资产实物与货币双重形态,做好一物一卡。完善固定资产底层数据卡片信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明确填列每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状态、位置、保管人等详细信息。对违规出租出借和处置资产、资产收益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问题,要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控机制,资产使用和处置收益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足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统筹管理。
附件: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
知(财资〔2020〕97号)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