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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职院教职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

发布时间:日期:2014-03-03    |    编辑:工会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学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部门计划生育管理,特签订如下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1、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按照学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自觉履行计划生育工作义务,配合学院计划生育检查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坚持晚婚晚育,持证生育。结婚后及时向单位报告(含初婚或再婚),并递交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等复印件给院计生办。符合一孩或再生育政策规定条件的,先向院计生办提交生育申请,办理生育审批手续,坚持持证生育,杜绝无证生育。

3、育龄女职工原则上要采取上环等长效避孕措施,上环证明要上报院计生办;不能上环的要采取其它节育措施,学院计生办免费提供节育药品、药具。

4、杜绝计划外生育,凡出现计划外怀孕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采取措施隐瞒不报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顶格处罚。凡不符合抱养子女条件的职工,擅自抱养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

5、不准收留、隐藏外来计划外生育人员。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6、凡外出进修、请假的育龄女职工、男职工育龄配偶(无正式工作单位、或下岗的),每年要带身份证来学院计生办见面二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不能见面汇报的要在当地计生部门服务站或正规医院开具孕检证明,其他途征证明无效;男职工育龄配偶有工作单位且在岗的由工作单位开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证明送部门汇总。

7、如有不配合学院计划生育工作,不按责任书要求履行计生工作义务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资格,年终扣除绩效工资500元。

8、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本人及部门各执一份。

 

党、政负责人:                         (签章)

 

 职工:               (签章)

   2014年 3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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