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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图书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日期:2018-08-28    |    编辑:图书馆

图书采购是图书馆的基础工作,是藏书建设的关键环节。为确保藏书建设能按规划进行,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馆图书采购的基本原则是,根据我院各专业设置的特点及发展方向、馆藏体系,复本率与合理使用图书经费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同时兼顾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培养创新型、开拓型人才的需要,选购适量的课外读物。

二、图书采购必须符合本馆藏书建设的规范和要求,有利于学院的学科建设和长远发展规划,依照采购年度计划进行,合理使用图书购置经费,确保购书质量。

三、图书馆采编部门,必须根据学院的现状和发展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学院现有学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了解国内外有关各类图书的出版状况,及时获取各种图书情报的信息。

四、图书馆采编部要收集、整理国内外出版、发行的有关信息,征集国内外出版发行的目录,参加重要的图书展销,了解学院的课程设置,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与有关出版社建立联系,听取流通、阅览部门的意见,了解馆藏图书情况,根据学院的财力制定可行的图书采购计划,避免重购、缺购。

五、大宗图书采购必须按学院计划,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零星书籍采购,由需要的部门提出申请,填报《馆藏图书采购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采编部实施采购。

六、学院各系部教学、科研需要的图书,由各系部提出购书申请,填报《馆藏图书采购申请单》,交图书馆采编部统一采购。特殊情况下,各系部需要自购少量专业图书(例如出差),可凭购书发票和所购图书到图书馆采编部申请报账,经验收合格,由采编部在发票上签字后,交馆长签字入账报销。所购图书一律经编目、入库后方可外借。自购单本专业图书,可以预约借阅。

七、图书到馆经验收合格后,由采编部在购书单(必须码洋、实洋、折扣率明确标注)及发票上签字,方可交馆长签字入账报销。所购图书一律编目入库。

八、大宗图书采购管理规定:

1、大宗图书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先由图书采编人员将各种书目交各系部,各系部在分配的购书计划指标内进行圈订。收回圈定书目后,进行细致的查重,确定所订购数量,列出预订数目清单,经领导审批后,再送出订购单。

2、社科、科技和标准书目的圈订,应多听取各系部的订购意见,在截止日期前三天圈定。

3、选购图书数量(复本数),必须严格按照《馆藏图书采购标准》执行。

九、各类图书的采购范围:

1、文学类图书,不收藏古籍影印本以及线装书和与专业无关的大型工具书。

2、艺术类图书,绘画、字帖、摄影等只收普及型图书,不购具有收藏和欣赏价值的高级型图书和单张彩页。

3、医药卫生类图书,只收保健常识方面的普及书,专项医学书不收。

4、天文、地理类图书,只收科普性、知识性和人文地理方面的书。

5、其他自然科学方面的图书,只收与学院专业相关及发展需要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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