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2016-09-12

    为确保廉洁过“两节”,近日,中央、省、市纪委、教育纪工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两节”之前,省教育纪工委、邵阳市纪委发出《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对各部门和单位全体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查“四风”问题。根据上级纪委要求,院纪委决定在全院开展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向下级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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