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017)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6-10-17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017)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21号)要求,现就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以下简称《院校年报》)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一)牵头部门:教务处、党政办公室

    (二)配合部门:学院相关部门。

二、内容要求

(一)《院校年报》内容至少应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标题不限)和“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国际影响表” “其他数据表”等六张表格(指标及内涵详请从OA中下载)。同时还应将学校总体发展情况,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院校治理能力建设和《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的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融入到《院校年报》中。

(二)《院校年报》至少应包括6个以上案例。每个案例一般不超过500字,案例至少应覆盖学生发展、校企合作、教学改革与成效、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展示学院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培育工匠精神、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院校年报》要全面分析学院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情况,本地落实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情况及学院发展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三、工作要求

(一)《院校年报》的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学院各个部门,《院校年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对学院的评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重视定量分析与数据支撑,注重提炼典型案例。《院校年报》既要按规范编制,又要突出学院特色,撰写的总结性材料,除任务分工中的内容必须包含外,其他富有特色的成果、经验也应一并撰写在材料中。

(二)相关部门要按照《院校年报》编制任务分解表中的分工,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安排专人撰写相关内容并填写相关表格(表格从OA中下载),部门负责人要对所有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经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报送教务处。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jwc0789@163.com,完成时限:2016126日前。

(三)教务处根据各部门上交的总结报告或素材,负责《院校年报》的统稿并形成初稿,党政办公室负责初稿的修改,并逐级上报院领导审核。完成时限:2016年12月18日前。

(四)党政办负责报送公文起草,教务处负责上报省教育厅。完成时限:2016年12月25日前。

(五)宣传部负责在学院网站公布《院校年报》。完成时限:2016年12月26日前。

 

 

附件:《院校年报》编制任务分解一览表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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