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部学生寝室纪律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日期:2016-03-04 | 编辑:五年制大专部
一、考核基本依据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部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二、考核细则
1、上课时间(含自习课)有人滞留寝室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批准的除外);
2、浪费水电的,每间次扣1分;
3、擅自搭接电源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间次扣2分;
4、擅自生火或放爆的,每间次扣2分;
5、擅自喂养宠物的,每间次扣2分;
6、擅自留宿外人的,每间次扣2分;
7、在寝室酗酒或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每间次扣2分;
8、异性擅自进入寝室的,每间次扣2分;
9、通过跳楼或爬墙方式进出寝室的,每人次扣2分;
10、晚上22:30,没按时关灯关门睡觉休息的,每间次扣2分。
11、擅自破坏公物或公共卫生的,每次扣2分。
12、其他违反寝室管理制度的,每次酌情扣1-2分。
三、考核方式
部领导不定期抽查与学生干部定期检查相结合。
四、学生寝室考核结果是文明寝室评比和班主任津贴计算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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