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学习、我快乐、我成长”演讲比赛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日期:2017-11-20 | 编辑:团委
为丰富校园文化内涵,结合五年制大专部教风学风建设活动月,进一步提高五年制大专部学生的整体素质,积极锻炼学生的演讲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给大家提供一个展现和提升自我的机会和舞台,公共课部语文教研室联合五年制大专部将开展以“我学习、我快乐、我成长”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学习、我快乐、我成长”
二、参赛对象
五年制大专部一年级、二年级全体学生,各班主任自行组织初赛,选派一名选手参加部里比赛。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14时
地点:五年制大专部阶梯教师
四、评委组织
公共课部语文教研室全体专兼职教师
五、比赛规则
1、演讲内容必须与演讲主题相符,要求内容鲜明突出,语言表达丰富,紧密联系实际,具有启发教育意义。
2、比赛采用限时演讲,参赛选手演讲用时为3-5分钟。
3、比赛采用抽签制,参赛选手按抽签次序依次上台演讲。
六、评分规则
主要从主题内容、演讲技巧、仪表神态、演讲时间、综合印象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依次排名。
1、比赛分值。
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分。评委按照评分细则为参赛选手现场打分。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按成绩高低排序产生,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2、评分标准
(1) 演讲内容(5分)。主题鲜明、文字精炼、逻辑性强、语言流畅自然。演讲时可借助图片、音乐、DV等多媒体辅助手段来进行。
(2) 演讲技巧(3分)。声音洪亮、口齿清楚、语速适当、感情真挚、语调与形体动作协调一致。
(3) 仪表神态(1.5分)。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神态自然。
(4) 演讲时间(0.5分)。节奏时间掌握恰当,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超时30秒以上将酌情扣分。
七、计分方法
1、比赛中所有评委同时为参赛者打分,并现场核分、报分。
2、由工作人员负责将分数统计整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八、奖励办法
本次演讲比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品。
九、工作安排
1、五年制大专部全面负责此次演讲比赛及赛后优秀学员表彰会的各项工作。
2、演讲比赛活动主持人由五年制大专部委派学生担任。
3、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保会场秩序。
五年制大专部 公共课部语文教研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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