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专家聘用协议
发布时间:日期:2019-03-21 | 编辑:科研处
科技专家聘用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区人民政府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 单位: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及乙方在甲方相关产业内的研究专长及声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为“万名工程”科技专家服务团成员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自然终止,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第二条服务区域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专家顾问,乙方在开展技术、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方式
1、乙方的主要服务内容为:
2、主要服务方式
□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 次;
□每月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
□其他。
第四条劳务报酬
1、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劳务报酬为 元/月。
2、乙方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专家咨询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专家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应当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并承担乙方的工作费用;
4、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必要的背景信息、资料,并对乙方的服务、工作予以配合。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履行服务职责,完成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并积极向甲方反馈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成果或相关问题。
2、乙方确认甲方已将乙方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告知乙方,乙方
已完全了解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执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
4、乙方依本协议约定享有劳务报酬
第六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如需变更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书面变更协议。
2、乙方如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
(2)不履行服务职责,遭服务对象多次投诉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劳务报酬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方盖章签字、乙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区人民政府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单位: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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