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4〕66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检阅 “十一五”以来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激发和鼓励广大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促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厅决定开展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湘教发〔2013〕25号)实施。具体工作由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各市州的申报推荐工作由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教科院(所)负责组织;各高等院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厅委直属各单位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本届评奖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见附件2),请各市州、各高校和厅委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有关规定及限额指标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四、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同时上报相关纸质材料(“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4,“成果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见附件5;“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
五、对拟评为一等奖的优秀成果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办法”见附件3)。
六、本届评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周密安排,认真按照《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见附件1)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附件:1.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2.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指标
3.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答辩办法
4.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5.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及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⑴优秀成果(著作类)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⑵优秀成果(论文类)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⑶优秀成果(研究咨询报告类)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6.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1日
附件1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一、奖项设置
本届拟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成果18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80项。对获奖成果,向主要研究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成果等级与教学成果奖同等对待;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二、 参评成果类型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形式分三类:著作(公开出版,不包括论文集)、学术论文(公开发表,不包括收录在论文集里的论文)、研究咨询报告(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等)。同一项成果只能以一种成果类型参评,不能兼报。
三、参评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凡属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课题(不含子课题)成果(无著作权纠纷)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各类课题成果(无著作权纠纷),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⑵其他未列入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无著作权纠纷),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⑶凡已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湖南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在湖南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系列论文,以论文代表作参评。
⑷个人作为成果申报人,限申报一项;作为成果参研者,不得超过2项。
3.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为2006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教育科研成果;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申报具体要求
1.网上申报:
从2014年4月15日起至4月25日止。请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⑴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与省规划办联系,获取本单位账号和密码;
⑵登录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hnjykxgh.com)点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申报单位信息”;
⑶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
⑷申报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保存”;
(5)个人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成果填报。
(6)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网上逐一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再集中提交,供网上评审。
注意:网上填报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⑴成果类型材料(著作、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⑵“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里的“匿名活页评审表”;⑶成果反响与证明材料等。要求全部采用PDF格式。
2.提交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一致):
⑴成果申报评审书(1份);⑵申报材料中的著作原件(1份);论文(论文复印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咨询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⑶成果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1份);⑷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5)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稿(邮件主题标注“XXX单位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字样)发送邮箱353054153@qq.com。
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应精简,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不超过2袋。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于2014年4月26日至28日报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 省教育厅西院7楼),逾期不再受理。省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小球、叶坤燚(710室,电话0731—84402925)。
附件2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推荐指标
一、市州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1
|
长沙市
|
11
|
2
|
衡阳市
|
9
|
3
|
株洲市
|
9
|
4
|
湘潭市
|
8
|
5
|
邵阳市
|
8
|
6
|
岳阳市
|
9
|
7
|
常德市
|
9
|
8
|
张家界市
|
5
|
9
|
益阳市
|
7
|
10
|
郴州市
|
7
|
11
|
永州市
|
7
|
12
|
怀化市
|
7
|
13
|
娄底市
|
8
|
14
|
湘西州
|
8
|
二、高等院校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1
|
国防科技大学
|
5
|
2
|
中南大学
|
6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3
|
湖南大学
|
6
|
4
|
湖南师范大学
|
6
|
5
|
湘潭大学
|
6
|
6
|
长沙理工大学
|
5
|
7
|
湖南农业大学
|
5
|
8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5
|
9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5
|
10
|
南华大学
|
5
|
11
|
湖南科技大学
|
5
|
12
|
吉首大学
|
5
|
13
|
湖南工业大学
|
5
|
14
|
湖南商学院
|
5
|
15
|
湖南理工学院
|
4
|
16
|
衡阳师范学院
|
4
|
17
|
湖南文理学院
|
4
|
18
|
湖南工程学院
|
4
|
19
|
湖南城市学院
|
4
|
20
|
邵阳学院
|
4
|
21
|
怀化学院
|
4
|
22
|
湖南科技学院
|
4
|
23
|
湘南学院
|
4
|
24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4
|
25
|
长沙学院
|
4
|
26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
|
27
|
长沙医学院
|
4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28
|
湖南工学院
|
4
|
29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4
|
30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4
|
31
|
湖南警察学院
|
4
|
32
|
湖南女子学院
|
4
|
33
|
长沙师范学院
|
4
|
34
|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
3
|
35
|
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
|
36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
|
37
|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
|
38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
|
39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40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3
|
41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3
|
42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3
|
43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
3
|
44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45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
2
|
46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2
|
47
|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2
|
48
|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
2
|
49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
2
|
50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2
|
51
|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52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2
|
53
|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
2
|
54
|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2
|
55
|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
2
|
56
|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
|
57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
|
58
|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
2
|
59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
2
|
60
|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61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2
|
62
|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
|
63
|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2
|
64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2
|
65
|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2
|
66
|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67
|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
2
|
68
|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
2
|
69
|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
2
|
70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2
|
71
|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
|
72
|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2
|
73
|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
2
|
74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2
|
75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76
|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
2
|
77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2
|
78
|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
2
|
79
|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80
|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
2
|
81
|
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
|
82
|
保险职业学院
|
2
|
83
|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
2
|
84
|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
2
|
85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2
|
86
|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
2
|
87
|
潇湘职业学院
|
2
|
88
|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2
|
89
|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2
|
90
|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
2
|
91
|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
2
|
92
|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
|
2
|
93
|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
2
|
94
|
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
|
2
|
95
|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
|
96
|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
2
|
97
|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
2
|
98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2
|
99
|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
|
2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推荐数
|
100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
2
|
101
|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
|
102
|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2
|
103
|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
2
|
104
|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
2
|
105
|
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
2
|
106
|
长沙教育学院
|
1
|
107
|
湘潭教育学院
|
1
|
108
|
益阳教育学院
|
1
|
附件3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评审答辩办法
为全面了解、准确评价申报教育科研成果的情况和成果水平,核查、鉴别有关情况,保证评审质量,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评审设答辩环节。现对答辩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答辩项目
拟评为省一等奖的优秀成果。
二、答辩组织
先由成果申报人介绍成果情况,然后由专家根据成果申报有关情况提问。成果介绍5分钟,质问答辩10分钟,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申报人成果介绍主要内容包括:成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成果取得的成效、成果的创新等。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介绍情况,特殊情况经报告后可由第二完成人介绍。
所有答辩对象完成答辩后,专家组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审指标进行投票表决。
答辩时须安排专人进行记录、查实答辩人身份。
三、答辩工作要求
1.专家组应认真审阅答辩对象的申报材料,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成果评审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提问质询。
2.组织进行答辩时,除答辩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列席。
3.答辩人员应准时到场。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一等奖。
附件4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报评审书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填报日期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印制
填 报 说 明
1.请按各表栏目如实填写。学科分类应按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填写。
2.成果类型:应写明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咨询报告类三类成果。
3.最高获奖记录:应写明奖励单位、名称、等级和时间,并提供相关资料。
4.成果社会反映:应写明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刊物转载;是否有重要会议报告;是否有其他相关评价等;并提供相关资料。
5.成果引用或采纳情况:应写明引用书名或刊期、次数,以及采纳单位和采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6.主要参研者:高校成果限填报5人以内,中小学成果限填报7人以内。
7.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设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
一、申报人情况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专业技术职务
|
|
行政职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
电话
|
办公
|
|
电子邮箱
|
|
手机
|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参研者
|
姓 名
|
年龄
|
单 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主要贡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参评成果介绍
成果名称
|
|
成果类型
|
|
出版、发表或
使用单位
|
|
出版、发表
或使用时间
|
|
所属学科
|
|
成 果 内 容 简 介
|
1.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4.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等(3000字以内)。
|
注:本页可另加页。
三、初审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教科所室)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市州教育局(教育科学 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意 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四、审定意见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异议受理及处理情况: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匿名)
参评成果介绍
成果名称
|
|
成果类型
|
|
出版、发表
或使用单位
|
|
出版、发表
或使用时间
|
|
所属学科
|
|
成果内容简介
|
1.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点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与社会效益;4.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等(3000字以内)。
|
|
备注:①申报者个人、申报单位及参研人员的相关信息均用XXX替代。
②本匿名活页评审材料供专家盲评用。
附件5—1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著作类)及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申报人姓名
|
|
成果名称
|
|
|
申报单位
|
|
所属学科
|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审 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
成
果
发
表
情
况
|
著
作
出
版
|
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
|
|
|
|
|
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其他省级及以上出版单位出版的著作。
|
|
|
|
|
|
著作(教材除外)再版次数情况。
|
|
|
|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审 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成
果
立
项
情
况
|
国家立项教科规划课题。要求标明是否为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并标明结题时是否为优秀或良好。
|
|
|
|
|
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和教育部规划课题;
省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资助课题、省委托课题。并标明结题时是否为优秀或良好。
|
|
|
|
|
省教科规划一般资助课题、省青年专项课题、省一般课题和省教科规划专项课题、省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课题。并标明结题时是否为优秀或良好。
|
|
|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
审 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社会反响
情
况
|
引
用
转
载
|
国际性报纸引文索引转载: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 (外文索引证明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研究所或科技部受权查新机构的检索报告为准)。要求标明字数及是否为全文转载、观点摘登、引用、题录、全文转载书评等。
|
|
|
|
|
《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国家各部委主办的杂志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权威期刊、《人大复印资料》(要求同上)。
|
|
|
|
|
,其他省级以上报纸杂志发表的论文、著作全文转载;观点摘登;引用;题录;在以上杂志发表书评。
|
|
|
|
|
成
果
采
用
|
国家级采用(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四总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家各部委文件为准)。
|
|
|
|
|
省级采用(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省人大、省政协及省各厅委文件为准)。
|
|
|
|
|
地级采用(以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各局办委文件为准)。
|
|
|
|
|
县级采用(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县各局办委文件为准)。
|
|
|
|
|
其它采用:大中型企业采纳该成果后,企业管理优化,产生良好效益;被市级以上事业单位采用(以被采用单位文件为准)等。
|
|
|
|
|
进入国家、教育部、省、市、县等规划教材情况。
|
|
|
|
|
成
果
批
示
|
国家主要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国家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省部级以上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市级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县级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其
他
情
况
|
除以上以外的其他反响材料情况。
|
|
|
|
|
注:1.申报成果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研究咨询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
2.请申报者如实填写,如若发现造假或重复填写(同一反响材料只能使用一次)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5—2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论文类)及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申报人姓名
|
|
成果名称
|
|
申报单位
|
|
所属学科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审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成果
发表
情况
|
论
文
发
表
|
CSSCI杂志上发表的成果论文。
|
|
|
|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论文。
|
|
|
|
|
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成果论文。
|
(
|
|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审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成
果
立
项
情
况
|
国家立项教科规划课题。要求标明是否为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并标明结题时是否为优秀或良好。
|
|
|
|
|
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和教育部规划课题;
省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资助课题、省委托课题。并标明结题时是否为优秀或良好。
|
|
|
|
|
省教科规划一般资助课题、省青年专项课题、省一般课题和省教科规划专项课题、省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课题。并标明结题时是否为优秀或良好。
|
|
|
|
|
社会反响
情
况
|
引
用
转
载
|
国际性报纸引文索引转载: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 (外文索引证明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研究所或科技部受权查新机构的检索报告为准)。要求标明字数及是否为全文转载、观点摘登、引用、题录、全文转载书评等。
|
|
|
|
|
《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国家各部委主办的杂志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权威期刊、《人大复印资料》(要求同上)。
|
|
|
|
|
,其他省级以上报纸杂志发表的论文、著作全文转载;观点摘登;引用;题录;在以上杂志发表书评。
|
|
|
|
|
成
果
采
用
|
国家级采用(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四总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家各部委文件为准)。
|
|
|
|
|
省级采用(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省人大、省政协及省各厅委文件为准)。
|
|
|
|
|
地级采用(以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各局办委文件为准)。
|
|
|
|
|
县级采用(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县各局办委文件为准)。
|
|
|
|
|
其它采用:大中型企业采纳该成果后,企业管理优化,产生良好效益;被市级以上事业单位采用(以被采用单位文件为准)等。
|
|
|
|
|
成
果
批
示
|
国家主要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国家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省部级以上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市级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县级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其
他
情
况
|
除以上以外的其他反响材料情况。
|
|
|
|
|
注:1.申报成果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研究咨询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
2.请申报者如实填写,如若发现造假或重复填写(同一反响材料只能使用一次)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5—3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研究咨询报告类)及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申报人姓名
|
|
成果名称
|
|
申报单位
|
|
所属学科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审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成果效益和社会反响
|
成
果
采
用
|
国家级采用(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四总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家各部委文件为准)。
|
|
|
|
|
省级采用(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省人大、省政协及省各厅委文件为准)。
|
|
|
|
|
地级采用(以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各局办委文件为准)。
|
|
|
|
|
县级采用(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县各局办委文件为准)。
|
|
|
|
|
其它采用:大中型企业采纳该成果后,企业管理优化,产生良好效益;被市级以上事业单位采用(以被采用单位文件为准)等。
|
|
|
|
|
成
果
批
示
|
国家主要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国家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省部级以上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市级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县级领导人对该成果的肯定性批示。
|
|
|
|
|
栏 目
|
明细项目
|
申报人对应
项目栏填写
|
申报单位审核
|
省规划办审核
|
备注
|
其
他
情
况
|
除以上以外的其他反响材料情况。
|
|
|
|
|
注:1.申报成果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研究咨询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
2.请申报者如实填写,如若发现造假或重复填写(同一反响材料只能使用一次)立即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