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 全称是“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院学生科协。
第二条:组织性质 院学生科协是在院科协的领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在业务上接受院科研处及院团委的指导,是学院促进大学生科研、科普、创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组织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活跃大学生科技学术氛围,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拓宽大学生知识视野,提高大学生科技实践能力,构建合理知识结构,培养大学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协作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作贡献。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院学生协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以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氛围,弘扬科学精神,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科技开发能力。
2、组织开展有关创新发明的宣传讲座,举办科普知识展览,以及专利申报的咨询服务工作。普及专利申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知识,为有创意的学生提供技术支持,对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项目积极协助申请。
3、开展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组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
4、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及其它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表彰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做好学院学生科协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学院各系部学生科研活动开展情况,展示学生们在科研活动中的精神面貌,做好科研网站的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广大学生与科协交流的平台,并加强对外交流,开拓视野,扩大影响。
6、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和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者,均可入会。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学生科协委员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会员有权了解协会的经费、图书、报刊、档案、实验器材的使用等情况。
4、对院学生科协的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5、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6、可同时参加其它各类组织。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院学生科协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院学生科协决议。
2、积极参加院学生科协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3、及时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为协会的更好发展作出贡献。
4、忠于职守,关心和支持本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1、会员毕业,自动退出本协会。
2、根据本人意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退出本协会。
3、有严重影响学校及本协会名誉、形象行为的会员;有违法乱纪、触犯法
律等行为的会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研究予以劝退。
5、会员长期不参加院学生科协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协会在院科研处和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学校有关制度及本协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每部设部长一人,成员五名,各系部设干事一人。以上由协会会员竞聘产生,每年改选一次,经团委审核、批准后聘用。
第十一条:会长在本协会委托下全面主持本会工作,协调干事及会员的关系,掌握会员及干事的工作情况,并负责向指导老师和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在协会的委托下代表协会参加校内外其他活动。副会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协会的内部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规划部
1、组织本部门人员起草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
2、负责新会员的发展工作。
3、收集并及时反馈全院同学对本科协的批评和建议,并向主席团提交书面报告。
5、负责本科协成果的收集与整理。
6、负责每次会议的组织及记录工作。
7、负责协会物品、文件资料及内部资金等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技术部
1、负责组织开展每学期的各项科技活动,包括场地布置、时间、地点的确定和通知等。
2、负责竞赛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会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会员的创新能力。
4、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科协的各项工作。
5、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的专利申请及参加市级以上竞赛的推荐与服务工作。
6、定期在校园内开展为同学们服务的活动,如专利咨询、科普宣传、义务维修等,以此让同学们了解、熟悉科协,引导同学们加入到科技队伍行列来。
第十四条 外联部
1、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向校内外新闻媒体投稿,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2、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活动策划方案、海报及展板的制作。
3、负责科协网页的制作和维护,全面、及时报道科协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4、负责与周边高校科技协会的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5、负责与科研机构、企业及媒体的联系,为学生科技活动拉入赞助资金,共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出力。
6、负责与创新辅导教师团的联系,帮助学生建立科技创新辅导团队。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定期召开各部例会、布置工作,及时总结,并相互交流工作心得。根据需要在活动前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每学期对协会所有会员根据在每次活动中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比,并对于表现优异的会员,协会将颁发优秀会员荣誉证书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活动制度:
1、本协会各项活动采取分组负责,其他干事配合各项工作的展开。
2、对工作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得力、办事拖拉的会员经民主决定,予以劝退。
3、对给协会名誉造成严重损失者,经民主决定予以除名。
4、对本部门组织的活动,参与人员要对活动有深入具体的了解。
5、每项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写出一份活动参与心得及总结,会长根据各部门的总结写一份此次活动的全面总结。此项工作需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完成并上交。
第六章 资产和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所述资产是指归属本协会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各种物品,包括本协会的办公工具和用品等。所有成员应珍惜、爱护、正确、合理地使用资产。
第十九条:本协会资产为集体资产,只能用于促进本协会宗旨的实现及各项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本协会的财产,亦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本协会资产依国家和协会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章程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1、会员每年度缴纳的会费(成员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作为活动经费);
2、学院(校)拨款支持与资金奖励;
3、个人捐助、社会赞助;
4、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节约使用经费。社团经费的支出目的:主要用于各项活动的宣传费用,购置工具、创新项目材料、活动日常支出等。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指定负责人负责。协会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采用收付记账法,设置简易账簿(包括日期、科目摘要、收入、支出、经手人、余额),遵守财务制度,接受院团委的检查;
2、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3、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账须由会长和两位副会长同时签字并须持正规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规金额外,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4、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使用情况,并接受协会成员监督;
5、在负责人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并将账本交至团委存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协会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由院科协与院团委审核,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批准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修改权归协会代表大会,解释权归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