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院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会议由党委书记董康明主持,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宣传部部长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人员在经过讨论研究后,原则通过了《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董康明要求宣传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班子成员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