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08-20

 邵法治办发〔2015〕18号

各县市区法治建设(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直和部省驻邵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根据《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现就做好 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考试总体安排。

1、所有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参加今年年度学法用法考试,2015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免考,免考申请应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委法治办存档备查。

2、市直和部省驻邵单位要负责所属二级机构及直属单位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有关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去年已使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进行学习与考试的,今年免费继续使用该系统;去年没有使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今年则采用纸质化方式进行学习与考试。

3、根据省委法治办要求,《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作为今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指定教材,要求参加学习及考试人员原则上做到每人一本,请各单位按时将《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用户申购单》报送市委法治办。

4、无纸化考试时间要求在11月全部完成学法用法及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段将另行通知。

5、请各县区、市直和部省驻邵单位摸清所属有纸化考试单位的单位数及各单位人数,并将单位人员花名册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委法治办。市委法治办将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对考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作出安排。

二、按时完成考前学法任务。

采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工作人员自行上网进行普法学习,并在考试前完成不少于500积分的学法任务,其中特别应完成《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学习任务。学员必须完成规定学分方能获得考试资格。鼓励学员观看法制视频讲座、完成练习题。对积分排名前10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积分规则附后)。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所辖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最迟在10月底前完成考前学法任务。

今年采用纸质化方式进行学习与考试的单位要尽快订购《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并认真组织安排考前学习。

三、认真组织好考试。

各地各部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使用由省级普法工作机构制作的无纸化试卷题库进行考试。省委法治办组织专家制作年度普法考试总题库和无纸化普法考试题库导入无纸化系统。考生参加考试时登录普法无纸化软件从题库中选题组卷(软件随机生成),每套试卷包括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单选题1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考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设置60分钟。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未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必须参加组考单位另外指定时间进行的统一补考,不得遗漏,否则以缺考论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无纸化考试中心,集中组织考试。

采用纸质化方式进行学习与考试的单位要按省市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考试工作。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加快推进法治邵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市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认真抓好考试成果的运用。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湘法治办〔2014〕17号)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纳入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内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县市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

()及时总结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组织开展年度普法考试的情况和成绩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和通报,并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委法治办。市委法治办综合后将向全市进行公布和通报。

联系人唐玲,电话531212918673986263,邮箱:sysfxck@163.com

 

附:2015年无纸化学法平台积分规则》

  

       

                                                                                                                                                     中共邵阳市委法治邵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8

 

 

 

 

附件

《2015年无纸化学法平台积分规则》

 

1、在线登录积分:登录1次积5分,每天最多积10分;

2、修改个人信息积分:修改个人信息1次积1分,每天最多积1分;

3、学习课程积分(含文本课程和视频课程):浏览课件超20分钟积20分,每天最多积60分;

4、练习习题积分:做一套题积20分,每天最多积40分;3、4两项积分要求达300分;

5、所有在线学法学员登录平台可查看积分,积分计算周期为1学年(按照本年度培训教学计划),补学补考期不予计算。学年结束后,所获积分予以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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