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职学发〔2020〕49号
(2020年9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走读行为,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全体在校就读学生。
第三条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应在学院学生公寓住宿,不得走读。
第四条 学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在学院住宿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学院批准,可以走读:
(一)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常住地位于学院周边或邵阳市城区的;
(二)学生有便利交通工具上、下学的。
第五条 学生走读审批程序:
(一)填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
(二)辅导员审批
(四)院(系、部)审批
(五)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六条 所有走读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放学后及时离校回家,原则上不参加晚上的教学活动。对因走读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学院将取消其走读资格。
第七条 走读学生应承诺对上学和回家的路途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学院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辅导员应做好走读学生的日常管理及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工作。
第九条 学院对走读学生不安排住宿。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