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6〕199号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6年4月至9月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2.承办单位: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协办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北京乐易考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成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任: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肖国安
副主任: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葛建中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吴亚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蔡畅元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东红
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跃红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罗琼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尹利芳
成员: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唐利斌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副调研员胡蓉晖
省就业局培训服务处处长赵曙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处长夏俊辉
省知识产权局人事与对外合作处处长何萍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学校部部长王虹彬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罗伟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吴跃辉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熊俊钧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郭荣学
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余伟良
省教育厅信息化办主任周芳友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曹敏(兼秘书长)
组委会秘书处设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5.成立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荐以学科专业背景为基础的创新创业项目。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分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轮次。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轮次(含)以上。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通过校级初赛产生 300 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现场比赛。全国总决赛根据教育部分配的名额数按省级复赛的成绩排序推荐团队参加。
七、赛程安排
省内大赛分校级初赛、全省复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4-7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均需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7月31日。高职高专院校和三本院校参赛报名项目不少于20个,二本院校不少于30个,一本院校不少于40个。鼓励多报并合理安排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报送比例。
2.校级初赛(4-8月)各高校须在8月10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复赛。
3.全省复赛(8-9月)。全省复赛分三轮进行,每一轮具体时间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www.hunbys.com)大赛官方网页。省赛推荐名额根据系统内各高校报名数量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原则上报名参赛每超过20个团队增加一个省赛名额。每所高校要至少选送1个团队参加全省复赛。
八、奖项设置
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三组分别予以评奖。三组共设一等奖15个、二等奖45个、三等奖60个;另设最佳创意奖1个;最具商业价值奖1个,最佳带动就业奖1个,最具人气奖1个,优秀组织奖10个,最佳指导教师奖10个。
一等奖奖金10000元/个,二等奖奖金5000元/个,三等奖奖金2000元/个,最佳创意奖5000元/个,最具商业价值奖5000元/个,最佳带动就业奖5000元/个,最具人气奖5000元/个,最佳指导教师奖奖金5000元/个,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0元/个。
九、工作要求
1.本次大赛是各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务、招生就业、学工、团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大赛组织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及负责人。
2.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比赛,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细化大赛工作方案。校级初赛须参照省赛实施流程规定赛事的参赛材料、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要体现省赛、国赛的相关元素,并保留大赛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作为申请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增强广大师生对"互联网+"专业知识的认知,鼓励高校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合作,邀请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和投资人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辅导,并向本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推荐。
4.为保障大赛的顺利实施,请各高校于4月30日前将本校大赛联系人信息(附件1)、专家推荐表(附件2)以及校赛实施方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十、联系方式
大赛工作QQ群为161661268,请每个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秘书处: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宋晶晶、王彬,0731-82816678、82816668,邮箱:271483702@qq.com。
湖南农业大学:袁光敏,18874928575,邮箱:40286136@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曾思亮,0731-84720851,邮箱:29330035@qq.com。
附件:1.“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联系人
2.“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