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7〕3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一)设立“专升本”领导小组
组 长:段雪梅
副组长:周 平
成 员:刘绍忠 刘一兵 王 芳 李亚贵 尹茂宝
肖 炜 黄晓玲 萧 明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刘绍忠
成 员:萧 明 蒋向阳 肖 丹 王 飞 龙 飞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接收院校”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
1月上旬,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接收院校”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接收的专业、规模数量,本专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协议的时效及解除协议善后事宜的处理等具体事项,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二)明确选拔范围及比例
根据湘教通〔2015〕4号文件精神,选拔范围为2017届毕业生(含五年制),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20%,选拔录取由“接收院校”确定。
(三)学生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专升本”报名: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正常完成大专阶段的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5.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完成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的且符合推荐条件1、3、4的,学生本人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宣传发动
各系及时向所有2017届毕业生发布有关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一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五)组织推荐
各系组织学生报名,并于3月8日向教务处提交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名单,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学院于3月30日前进行确认,并在校园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报名表送达“接收院校”。
(六)选拔考试
5月,根据合作的“接收院校”的具体安排,组织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七)颁发录取通知书
6月,根据“接收院校”反馈的录取名单,颁发录取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有序、高效地完成专升本的各项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课程平均成绩的高低择优推荐,各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17届毕业学生数的20%。
2.各系上报教务处的“专升本”报名名单须加盖党总支和系行政公章。
3.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收受礼金,一经查出,则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学院纪委全程参与专升本学生推荐监督工作。
附件:1.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空白)
3.2017届各专业毕业生数及“专升本”可报名人数、 对应“接收院校”及对应本科专业
4.吉首大学2017年接收“专升本”学生的本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5.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接收“专升本”学生的 本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