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助制度
凡在我院就读学生,取得学籍后,三年制大专学生按一定比例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生每年),困难学生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至4000元);五年制大专学生第四、五年享有与三年制学生相同的奖助政策,农村户口的五年制大专生(市区、邵东县除外)前两年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所有农村户口的五年制大专生前两年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学费补助,城市户口家庭困难学生按10-15%的比例享受学费减补和生活费补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学院专项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