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十佳教师”评选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客观评价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学院决定举办第四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十佳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政 许洪范
副组长:周 平 马昌保 刘一兵(常务) 唐小富
刘绍忠 曾 云
成 员:王 芳 刘正明 龚建军 李亚贵 萧 明
尹茂宝 王永红 黄新民 谭德展 庾 伟
唐顺娥 杨惟建 张 健 杨 哲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务处,王芳兼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
二、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事求是;
(三)群众公认;
(四)优中选优。
三、评选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专、兼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
(二)学识扎实,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所建树。
(三)注重职业教育,全方位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治学严谨,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且在考核期内必须同时符合其中两项条件:
1.2020、2021年度考核至少一次被评为优秀或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至少主持立项1项院级及以上课题或院级及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项目。
3.作为第一主讲老师至少在学院教师教学能力竞赛获奖或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位)。
4.指导学生在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奖。
5.申报人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含培育对象)或院级专业带头人、院级教学团队主持人。
(六)考核时间自2020年元月1日至材料上交之日止,鼓励已评为“十佳教师”的教师继续参评,被评为第三届“十佳教师”的考核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起至本届材料上交之日止)。
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评选:
1.教师(含双肩挑教师)没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出现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不服从学院大局,师德师风失范者;违法、违纪违规,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社会失信人员。
4.因私因病请假累计时间在90天(含90天)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属院(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主要为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考核期内一门完整的授课教案与一个学期的工作手册)等。
(二)部门推荐。各院(系、部)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院(系、部)严格根据评选标准,对本院(系、部)申报的教师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本院(系、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根据院(系、部)初评后推荐的参评教师个人材料,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四)微信投票。学院对审查通过的老师组织微信投票,按照得票多少赋予相应分值(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8分,第三名96分,依此类推),投票方式另行要求。微信投票分占总得分的10%,不允许拉票,如发现拉票行为,取消评审资格。
(五)专家听课。专家随堂听课一次。专家评教得分(满分60分),学生评教得分(满分为40分),占总得分的20%。
(六)材料评审。组织专家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满分100分)占总得分的70%。
(七)党委认定。党委研究确定本届“十佳教师”人选。
(八)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学校OA系统公示一周;并对当选的“十佳教师”予以表彰。
六、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以前,各院(系、部)组织教师完成申报、初评及推荐工作。
(二)5月5日17:00前,各院(系、部)将推荐名单(见附件3)及被推荐教师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及依据评审标准加分项自评分报教务处216室,同时将推荐名单电子稿发教务处黄睦涵老师, 逾期不再受理。
(三)5月6日前进行资格审查。
(四)5月7日起,组织专家听课、微信投票及评审等。
附件: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标准
2.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推荐表
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单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