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有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教职工填报《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证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外聘教师也需填写),并附上2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29日下班前送至组织人事处,并将附件1电子文档及教师资格证电子照片打包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组织人事处石百科(18692960820)。
注:专业技术资格证包括:教师资格证、工程师资格证、政工师资格证,护士/医师资格证、图书管理员资格证等等。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