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费用报账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组织了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培训工作,现就培训费用报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账程序:
1. 以部门为单位,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统一收取本部门人员的培训发票,按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附件一)、“费用明细表”(附件二)(注:本人需在自己发票上签名);
2. “费用明细表”(附件二)电子档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纸质档由组织人事处审核签字,经办人:杨柳;
3. 附件二“费用报销审批单”中“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一栏由组织人事处处长签字;
4. 走财务处报账流程。
二、报账要求:
1、发票报销金额不得超过330元,330元以下实报实销;
2、此次未统一报销费用的,费用由自己承担,学院不再补报。
3、请各部门于2022年3月11日之前完成报账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