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部门业务目标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评价部门工作,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实际,上报年度业务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目标要围绕2024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学院工作目标,体现学院重点工作任务和本部门工作特点。
二、指标内容尽量做到项目化、数字化;指标语言要求简单明了、表达清晰、无歧义;每个处(室、部)指标数在10—20条以内。
三、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目标和学生管理目标分别由教务科研处和学生工作部修订后报组织人事处。
四、请各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17:00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的业务目标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唐梦婷(图书馆315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