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新进教师培养制度
为认真贯彻《高教法》、《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系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帮助近几年来我系工作的新进教师尽快掌握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学校人才培养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我系教师结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由教研室具体负责指导教师帮带新教师活动的实施,主要包括帮带关系的建立、帮带进程的督查和帮带情况的评估等方面。
第二条 帮带内容包括思想、师德、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学生思想教育等方面。帮教形式采取指导教师与新进教师一对一帮带。帮带时间为一学年。
第三条 凡具有高级职称或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老教师都有帮带新教师的义务。新教师需向指导教师虚心学习,认真提取指导教师的建议和意见,并付诸教学实践。帮带对象为近三年新进教师。
第四条 教研室主任负责沟通协调各方意愿,指导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确定帮带关系,并签订《帮带合同》。
第五条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 指导新进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日常行为准则,树立崇高的师德风范;
2. 指导新进教师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熟悉所授课程在培养本专业人才规格和整个教学计划中的作用;
3. 指导新进教师熟悉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课时计划、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讲授方法,对所授课程的要求和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4. 指导新进教师懂得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课件的制作、工作手册编写方式及内容的繁简,知识的重点、难点的处理,课堂讲授方法、教具使用等;
5. 指导新进教师熟知课内、课外作业布置量及作业类型设计、作业批改的技巧和要求,课后辅导答疑方法,章节小结及所授课程的复习总结;
6. 指导新进教师熟悉考试(考查)的命题原则和方法(含试题库),阅卷审核及试卷分析,学生期终成绩及成绩单的填写要求;
7. 指导新进教师正确指导学生实验、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工作;
8. 随堂听课,原则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并进行评课;
9.指导新老师进行科研活动;
10.如实总结帮带情况。
第六条 对新教师的要求
1. 学习学校教学工作相关规定;
2. 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应每周送指导教师审查1次;
3. 原则上第一学期每周听课2节,第二学期每周听课1节,并进行评课,做好评课记录;
4. 认真总结帮带情况。
第七条 教研室每个月都要对帮带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做好记录。一学期形成小结。帮带活动完毕后,要对帮带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上报系主任。
第八条 对承担培养任务的指导教师每学期按10个标准课时计入工作量,从课时费中予以支付。
附件:指导教师与新进教师“传帮带”名单
建筑工程系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