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邵职院委字[2011]12号文件精神,中共邵阳职院机关总支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总支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邵阳职院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题检查实施方案》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所属机关总支党员干部院党委书记董康明、纪委书记申金阳及各单位负责人、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自在会上结合自己岗位实际,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认真作了自查自纠报告。党员群众对党总支的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
会上,院党委书记董康明对机关总支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作了重要指示,他说:《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加强党的建设,防止党内腐败,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把“八个禁止”“52个不准”贯穿到我们各自的具体工作中去,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保持一致,不能讲的一套,做的一套。党员干部要做好“三个带头”、“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带头学习,提高增强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增强党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学、不懂的问题。第二,带头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解决不实、不细的问题。第三,带头遵守“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解决不真、不融的问题。
最后,纪委书记申金阳同志强调要按董书记的“三个带头”要求去落实,讲正气、讲规则、讲秩序。要求机关总支在学院要起表率作用。( 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