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的求职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家庭的2015届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请发放程序
请符合发放补贴要求的2015届毕业生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个人银行帐户等,并填写好“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由各系将申请材料于5月7号前汇总到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市人社局,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市财政局,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招待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