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湘教通[2015]220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我院可向省推荐一名教师做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请各系(部)推荐一名候选人,认真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于5月29日12:00前将纸质稿一份送教务处40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0789@163.com。
教务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具体通知见http://jsc.gov.hnedu.cn/show/223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