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委通[ 2016] 5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文明委、省志工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湘文明委〔2016〕1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当代大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组织开展“雷锋式当代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名额
1.参评对象: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2.评选名额:100名。
3.推荐名额:每所本科院校限推荐2名,每所高职高专院校限推荐1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现象。
2.道德品质高尚。生活态度乐观积极,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3.工作业绩突出。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扶危济困、敬老爱幼、赛会服务、扶贫助残、环境保护、“三下乡”、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反映,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在校期间年均志愿服务时间达150小时以上。
4.富有创新能力。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善于创新。在学雷锋活动中,有学雷锋主题创业项目或服务公益事业创新。
三、申报材料
1.《“雷锋式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表》,另附申报材料(3000字内)。
2.推荐对象的3-5张照片,其中免冠证件照一张,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2-4张。要求照片清晰,画面饱满、形象生动、现场感强,尽量回避会议照片,像素为2M以上。
3.为便于电视宣传,参与推荐活动的个人需提供视频资料一份,时长不超过5分钟(技术参数:高质量、高清晰成像,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920*1080。可支持HDTV的宽屏输出模式(16:9);信号系统PAL或NTSC)。
4.提供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实物照片(1-3张),并注明出处。
四、评选程序
1.推荐。请各高校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严格依据评选条件推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认真做好推荐人的资格审查、成果核实等工作。确定的推荐人选应在校内公示3天。
2.申报。各高校于7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其中推荐表要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建立文件夹,以“学校名称+雷锋式当代大学生+姓名”命名。联系人:明丽丽,电话:0731-85535605,电子信箱:xcb@hnedu.cn,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1005室。
3.评选: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从各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评选100名“雷锋式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候选名单,经教育政务网(www.gov.hnedu.cn)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文明委、省志工委审定。
4.宣传:7-10月期间,省文明办会对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依托网络或者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
5. 表彰:省文明委、省志工委将于12月5日前后,结合第31个国际志愿者日颁奖。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雷锋式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动员、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各高校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考评推荐工作,对于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定,所有申报材料的文字材料及照片不得出现著作权、版权争议,引用材料需注明出处。要切实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示范表率作用强、组织工作得力、社会效益好、影响范围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上来,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要以此次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校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典型人与事,充分利用报刊、官网、微博、微信等各级各类媒体、自媒体,利用画廊、橱窗、简报、墙报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使宣传推选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水平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附件:“雷锋式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