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并根据职院工作实际,近日出台了职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规定”从九个方面对工作作风改进进行规定和规范。“规定”要求全院职工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院党委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讲正气、讲大局、讲发展、讲实际、讲规范。
“规定”要求各级领导要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及加快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深入工作一线,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制订相关措施。“规定”中要求,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会议考勤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限时制、办事公示制、效能考核制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为加强监督检查,“规定”还实行学院领导干部日常值班督查检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