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维护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确保学院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使学院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日常值班检查督查机制
实行院领导轮流值周班长制,每个值班检查督查组由一名院领导轮流担任组长,部分中层干部和抽调的其他干部担任成员,对全院日常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和处理。
二、 日常值班检查督查内容
(一)检查督查职工的劳动纪律、各部门在岗工作状态、工作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学院周工作安排和重大工作、项目的推进情况。
(二)检查督查教学秩序、学生的学习情况。重点对各班级的课堂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到课率进行不定时巡察,值班检查督查组每周必须听课1—2节。
(三)检查督查学生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是学生不安全、不守纪、不文明的现象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到位情况。
(四)检查督查后勤保障情况及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和饭菜质量。要求值班人员每天至少有一人在学生食堂就餐,对膳食情况做出评价。
(五)检查督查校园环境、学生公寓、教学楼、教室、基建施工现场、实验室及系(部)、处(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的管理安全和文明卫生情况。
三、日常值班检查督查要求
(一)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交办,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处理,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了解情况,控制状态发展,并报告分管领导。属重大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二)值班检查督查组必须挂牌上岗,增强每次检查的重点和针对性,认真填写相关值班检查督查记录和本周值班情况综述。值班记录由组长签字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院办,由院办于下周一上午交该周值班组长。
(三)值班领导应认真履行职责。每周至少集中组织检查督查2—3次,所有值班人员原则上不许请假,确因工作、会议等公务原因不能值班的,须向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说明情况,并安排好检查督查工作事宜。
(四)院办会同监察室、组织人事处每1—2周向全院通报一次检查督查情况。重要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检查督查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日常值班检查督查时间
工作时间内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夏季2:30—5:30)
五、日常值班检查督查安排
(一)第一组
组长:申金阳
成员:曾云、黄晓玲、黎林、万移凤、李良成
(二)第二组
组长:唐诚
成员:彭国良、谭益民、郑爱萍、李鑫、谢再新
(三)第三组
组长:马昌保
成员:刘亦成、龚建军、尹春初、吕劲草、李良成
(四)第四组
组长:周平
成员:刘绍忠、谭益民、袁有华、肖正华、谢再新
(五)第五组
组长:吴解奇
成员:黄晓玲、戴开益、刘春凤、刘伟、李良成
(六)第六组
组长:高瑛
成员:曾云、尹春初、朱文华、唐罡、谢再新
*主要领导根据工作情况随时参加值班检查指导。督查协调工作由院办牵头。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