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院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解华
副组长:吴解奇、马昌保、刘亦成
成 员:刘春凤 、王烨、龚建军、刘伟、吕劲草、郑爱萍、黎林、朱文华、肖艳群、唐罡、李平兰、石欣跃、唐玉美、罗丹
联络员:张先智、黄波、刘海燕、蒋更林、王欣荣、钱洪华
(二)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2.监测、汇总和收集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指导和督促学院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3.负责对学院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4.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5.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6.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院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院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填报因病缺课登记系统。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院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院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病因追查
班主任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院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应急措施
一旦学院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出现以下情况学院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疫情报告
学院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院报告。
各班主任发现本班有可疑病人,及时报告给所属系部卫生联络员,联络员及时报告院医务室,院医务室接到报告并核实情况后在24小时之内上报市疾控中心。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疾病防治定点医院:市中心医院 发热科
邵阳市疾控中心电话:5324681
院医务室:石欣跃 13574909758
机电工程系:张先智 13762868333
财会金融系:黄波 15007390100
工商管理系: 刘海燕 18175937666
信息传媒系:蒋更林 13617390934
生物(建筑)工程系:王欣荣 18673966601
五年制大专部:钱洪华 13170394085
(二)应急措施
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断。
隔离场所:学生宿舍3栋301室、302室
送餐人员:食堂工作人员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和处理;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院要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院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出现以下情况学院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当学院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院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一旦发现群体性传染病疫情,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全院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学院在接到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学院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院的稳定。
六、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院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兼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与物资保障
学院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经费五万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