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全院评估工作的领导,审定上报数据和学院自评报告。
组 长:段雪梅
副组长:吴解奇
成 员:萧 明 王 芳 朱文华 何轶平 李亚贵
尹平江 何 伟 吴 炉 王永红 黄新民
肖 炜 尹茂宝 谭德展 庾 伟
(二)牵头部门:质量监控办公室
在评估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数据并提交学院审批、撰写学院自评报告送审稿、报送学院自评报告。
(三)协助工作部门
1.财务处。负责上报2015——2017年学院财务收支相关数据,填报《学院经费收支及教学资产报表》(见附件1)。
2.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上报2017年学院信息化建设基础数据,填报《学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报表》(见附件2)。
3.教务处。负责管理数据平台、组织教学院(系)师生填报问卷、根据经学院审批的纸质报表在数据平台上报电子数据;负责上报2015——2017年教学情况、2016学年专业情况,填报《学院教学情况报表》(见附件3)、《学院专业情况报表》(见附件4)。
4.招生就业处。负责上报2015——2017年招生就业情况,填报《学院招生就业情况报表》(见附件5)。
5.其它部门。各相关部门协助上述部门提供原始数据或资料;教学院(系)协助安排师生进行问卷调查。
二、时间安排
(一)数据上报
1.校内数据填报:5月15日——5月21日
2.校内数据汇总、审核:5月22日——5月25日
3.上报数据审批:5月28日——5月31日
4.数据上报:6月8日前完成
(二)师生调查
1.抽取师生名单:5月22日
2.组织师生填写问卷:5月25日
(三)自评报告
1.撰写自评报告送审稿:6月8日——6月30日
2.审定自评报告:9月1日——9月27日
3.上报自评报告:9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靠可信。
2.按时保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本次采集的数据信息只用于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和公开。
4.各部门填报的报表纸质稿送至质量监控办公室(图书馆506室),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zkba216@163.com。
附件:1.学院经费收支及教学资产报表
2.学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报表
3.学院教学情况报表
4.学院专业情况报表
5.学院招生就业情况报表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0日